(吉隆坡21日訊)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警告說,衛生部從2016年至今,從市面上收集77個蜂蜜樣本進行檢驗,發現其中7個樣本不符合標準,衛生部已採取行動,指示生產商收回產品,並把他們控上庭。
他提醒,售賣假蜂蜜的人士,將觸犯1983年食品法令,可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坐牢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他說,這些假蜂蜜其實是人造蜂蜜。在食品法令下的1985年食品條例第130條文,制定蜂蜜的還原糖及蔗糖標準,還原糖成分不能低于60%,而蔗糖含量不能超過10%。
還原糖就是單糖,可提供人體所需能量,包含果糖、葡萄糖、乳糖和麥芽糖。
諾希山對《每日新聞》指出,衛生部認真看待市面上的假蜂蜜,並採取行動對付售賣假蜂蜜的人士。
該報引述馬大前教授卡馬魯丁在2005年的研究報告說,大馬市面上近80%的蜂蜜不符合標準,它被人體吸收后將導致糖尿病,因此這些假蜂蜜也被稱為“糖尿病蜂蜜”。
報告也指出,假蜂蜜不僅導致糖尿病,也會引發癌症和心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