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高庭今日駁回首相署前部長拿督斯里再益依布拉欣,起訴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首相繼子里扎、一馬發展公司和大馬政府,要求歸還被指遭到挪用的一馬公司資金案件。
高庭司法專員羅哈妮依斯邁在判詞中指出,再益在訴訟中沒有說明合理理由興訟,因此法庭認為有關案件是瑣碎、無理取鬧和濫用法庭程序。
她說,法庭認為起訴人沒有法律地位展開訴訟。雖然再益自稱是為了一馬公司利益才採取法律行動,但起訴人不是一馬公司高層、職員、股東或是代理,因此沒獲得一馬公司賦權興訟。
“如果他是代表馬來西亞其他納稅人,他也無法舉證一馬公司款項如何遭納吉濫用。”
法官也諭令再益,為4個答辯人各支付4000令吉堂費。
再益在去年8月17日入稟法庭,起訴上訴人士。
再益之后向媒體表明不會就此裁決提出上訴,因為這會浪費時間和金錢,因此是時候展開換政府運動。
再益代表律師阿美力也向媒體指出,他們也決定撤回要大馬銀行伊銀公開首相于該銀行的戶頭資料和文件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