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遇害前半年 向友人透露“生命有危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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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正男遇害前半年 向友人透露“生命有危險”

     西蒂艾莎(中)在車內閉目養神。
    西蒂艾莎(中)在車內閉目養神。
    第2被告段氏向(中)由2名女警員帶上法庭。
    第2被告段氏向(中)由2名女警員帶上法庭。

    (莎阿南27日訊)“我的生命有危險”、“我擔心我的人生安危”、“我要一名司機”,朝鮮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哥哥金正男在遇刺前6個月前,就已察覺情況不妙,並曾向朋友富江義雄(Tomie Yoshio)說出這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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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審訊進入第31天,本案第9名證人,即雪州警區刑事調查組查案官旺阿茲魯警監指出,調查結果顯示,金正男每次入境大馬,富江義雄都會指示其私人司機阿末法,勿到飛機場接金正男,並載送後者至下榻地點或任何目的地。

    首被告西蒂艾莎代表律師魏順成盤問時聲稱,富江義雄會有這指示,因金正男曾在案發6個月前,告訴對方自己生命有危險、擔心人生安危及需要一名司機。

    對於這番論述,旺阿茲魯依據富江義雄口供,表示同意。

    但詢及金正男身上帶有的13萬8000美元(約53萬3400令吉)與謀殺案有關時,旺阿茲魯不苟同,唯他也坦言沒針對為何金正男帶有這筆款項一事找出原因。


    當魏順成進一步盤問,指真正殺害金正男兇手分別是朝鮮籍男子吳鐘吉、洪城鶴、李智恩及李財男,而西蒂艾莎只是帶罪羔羊時,旺阿茲魯均不同意。

    他還說,在調查上述4名嫌犯時沒存在偏差,但調查皆不深入,也沒調查洪城鶴背景,即使第二吉隆坡國際機場案發前後的閉路電視顯示,此人在案發前後服裝不同,且案發不久後就離境。

    旺阿茲魯也同意魏順成稱自己,只是此案的主要查案官之一。

    至于魏順成曾致函警方要求徹查2017年1月21日,在柬埔寨金邊發生的一宗惡作劇,對方坦誠沒有調查。

    承審法官拿督阿茲米阿里芬擇定,案件於3月14日及15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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