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應得!動漫少女吳易甜謀殺案 潘偉雄罪成判絞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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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有應得!動漫少女吳易甜謀殺案 潘偉雄罪成判絞刑

    被告潘伟雄(中)在庭警押送下出庭面审。
    被告潘偉雄(中)在庭警押送下出庭面審。

    更新於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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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阿南3日訊)15歲動漫少女吳易甜4年多前被殺案,高庭今日裁決被告潘偉雄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被告律師陳詞
    棄屍不足構成謀殺意圖

    被告代表律師拉吉柏星早前指出,被告棄屍行為不足以構成有謀殺死者的意圖。

    他週二在結案陳詞時說,雖然被告手部有被咬的痕跡,但這只能說成被告與死者因為吵架造成,而非致死死者造成的傷口。

    “所以此案沒有顯示被告有意圖致死死者,辯方認為這僅是宗意外致死案件。”


    他說,此案不足于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下構成罪名。

    拉吉柏星之后在求情時指出,現年28歲的被告,未婚,只有大馬教育文憑教育程度,其父母在他9歲時離異,他是在婆婆照顧下成長,之后是自己做生意,被告也沒有犯罪前科。

    主控官洛曼卡欣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庭在302條文下,做出適當判決。

    母親滿意裁決

    他說,辯方無法成功挑起合理疑點;根據解剖報告,死者頭部有被啞鈴擊中的傷口,被告把死者裝入行李內再拋棄到工業區的舉止,是畏罪行為,而且有謀殺意圖。

    他也指出,控方在此案中毫無疑點地證明死者的控罪,法庭在沒有選擇之下,宣判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下罪名成立,唯一刑罰就是死刑。辯方表明,會就高庭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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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聞判后神情淡定,其姐姐在休庭后也趨前拍拍其肩膀,安撫被告。

    另外,死者母親沈依玲則激動地哭泣,之后心情平復后向媒體指出,對于高庭的裁決,她感到滿意,但被告還是有兩次上訴機會,此案還沒有來到終。

    她也哭訴,即使法庭今日的判決為他們討回公道,但女兒永遠都回不來了。

    潘偉雄被指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3時至4時,在位于雙溪威千百家村住家殺害吳易甜,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高庭是在今年3月1日宣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當時法官是以3個理由,即已證實受害者死亡、被告是致傷受害者而導致她死亡,加上被告或有意圖致傷受害者直到她死亡,或對受害者作出會致死的重傷,而作出這項判決。

    被告于上月自辯時否認因索性不遂而殺害死者易甜;但承認當時有推死者,導致對方撞上啞鈴,但無意致死對方。

    他也否認,事后有掐死者的頸部直她死亡,並堅稱這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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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背景
    尋友製“角色扮演”道具遇害

    2013年10月21日,吉隆坡蕉賴敦拉薩鎮一名15歲喜愛動漫的少女吳易甜,在早上外出尋友商討製作“角色扮演”的道具后就音訊全無。

    其母親沈依玲當天下午開始尋人,22日到電訊公司取得她的手機通話記錄,並打給她失蹤前最后聯絡的潘偉雄。

    潘偉雄聲稱于21日下午2時許,載送易甜到雪州格拉那再也輕快鐵站對面的候車亭后就離開,他在隔日下午3時還與易甜阿姨沈依蓮在格拉那再也地區的嘛嘛店見面。

    隨后沈依玲向大馬人民社警總會長關志庭求助,關志庭對潘偉雄起疑,隨后將手臂和手背都有深深牙齒印的潘偉雄載到八打靈再也警局。

    在警方盤問下,潘偉雄招認強姦不遂而殺害吳易甜,並將屍體丟棄在莎阿南哥打哥文寧某霸級市場附近的工業區。

    死者母亲沈依玲(右2)在亲友陪同下出庭听审。
    死者母親沈依玲(右2)在親友陪同下出庭聽審。

    攝影:張智玟


    攝影:張智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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