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醫藥費賠償呢? 喪女父母急尋50歲保母
(吉隆坡18日訊)保母在替一名9月大的女嬰洗澡時,將她獨自放在洗浴盆中戲水,自己轉身離開浴室取毛巾,結果返回浴室時驚見女嬰已臉部朝上,在洗浴盆內奄奄一息,並在被送院搶救一天后,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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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女嬰在送抵醫院時已沒有心跳,雖經過搶救后一度恢復心跳,可是已告腦死,最終返魂乏術。
此案于1月27日(週六)下午發生,小死者為該名女嬰謝子瑜,她的父母謝偉傑和林秀蘋(37歲,車廠書記)因50歲的保母答應分期付款賠償的2萬1000令吉醫藥費與殮葬費沒有兌現並已失去聯絡,而向原任行動黨泗巖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求助。
據了解,保母是在先付了8000令吉的殮葬費后便告失蹤。
送抵醫院已沒心跳
女嬰母親林秀蘋指出,案發當時,她本是準備前往保母家,中途接到保母女兒來電指女嬰已被送往吉隆坡中央醫院搶救,要她趕往醫院。
“當時候,我不知道發生什么事情,只是被告知趕緊到醫院,在抵達醫院后,就看見女兒在急診室內搶救著;醫生告知,她在送抵醫院時已沒有心跳,但經過搶救后,女兒恢復心跳,很可惜的是已經腦死。”
她指出,保母當時也在醫院,當醫生宣告女嬰腦死后,保母當場在醫院暈倒,保母的家人即刻將她送進醫院。
林秀蘋強調,女兒謝子瑜于去年4月3日出生,是唯一的女兒,女兒的離世來得太突然,夫妻倆很難接受。
她說,事發隔天她在醫生的建議下,到警局報案錄口供,也提供保母的電話號碼給警方。
保母曾到靈堂憑弔
家人要求解釋
林秀蘋說,保母曾在死者出殯當天到靈堂憑弔,家人也要求保母解釋為何放任死者一人獨自洗澡。
“保母解釋,當時候死者獨自在洗浴盆中洗澡戲水,然后保母就離開浴室取毛巾,返回浴室后,就發現死者臉部朝上躺在洗浴盆內奄奄一息,保母在訴說過程中因情緒激動而再度暈倒。”
她說,當時保母家屬曾向她解釋指這是場意外。
她指出,由于她工作5天半,女兒需找保母代為照顧,經由其妹妹介紹下,交由妹妹同事的母親以1300令吉照顧,每週六下班后約下午2時到保母家接女兒回家,週日再送回保母家。
她說,事發后其阿姨致電給保母,保母口頭答應賠償她約2萬2000令吉醫藥損失;2月1日約在麥當勞談判時,保母要求醫藥損失減至2萬1000令吉,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當天保母在談及事發經過再度暈倒。
“我阿姨要求保母先繳付死者8000令吉殮葬費,一周后保母女兒要求我簽署憑證及繳清8000令吉后便查無音訊。”
她促請保母,給他們夫妻倆一個交代,及解決醫藥賠償事宜。
(攝影:連利元)
(攝影:連利元)
林立迎促以疏忽角度調查
林立迎指出,行動黨會繼續與保母方接洽有關追討醫藥損失事宜,也促請警方以疏忽制造死亡角度展開調查行動,以採取應有的法律行動。
“警方應調查保母及其家屬是否涉及疏忽致死女嬰,或應被提控?”
他說,會與聯邦政府挑起此課題,在大馬的保母行業,沒有註冊承認及條例,因此發生事故后,不知道該怎樣追究責任。
他呼籲政府,應設立條例管理保母行業,即要求保母進行註冊,以減少此類疏忽意外發生。
此外,原任行動黨泗岩沫花園支部主席游佳豪披露,他于2月11日曾致電保母女兒,表明身分以了解事發經過,但保母女兒則以英語說明事發經過。
“隔天,我有傳短訊給她,她回覆會稍后回電,但她沒有這么做。直到目前,她已不予理會,電話也無法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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