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空姐衣櫃藏屍案 被告承認誤殺非謀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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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空姐衣櫃藏屍案 被告承認誤殺非謀殺

    莫俊賢和陳曼儀合照
    莫俊賢和陳曼儀合照
    莫俊賢在中國內地落網,被遣返香港。
    莫俊賢在中國內地落網,被遣返香港。

    (香港19日綜合電)香港26歲空姐2013年底被發現遭藏屍在荃灣住所的衣櫃內,中國內地警方約3年後拘捕其潛逃的前男友莫俊賢並交予香港警方。莫俊賢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周四在高院開審,他承認殺了空姐,惟有意承認誤殺而非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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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扼死事主並藏屍在衣櫃中,事後曾向友人透露事件,及稱曾查閱事主的工作更表,知道事主當天要上班,而在事主家門守候。

    控方周四開案陳辭指,事主陳曼儀(終年26歲)在港龍航空任職空姐,與被告莫俊賢(31歲)曾為情侶關係,二人交往近一年至2013年9月分手。同年12月8日,事主的妹妹收到事主公司電話,指事主未有上班又沒有請假,事主一家遂在家中打算找尋事主的行李箱,其間事主父親打開衣櫃,並發現事主身穿空姐制服、頸上戴著工作服的圍巾在衣櫃內,報警後法醫及救護員到場,證實事主已死。

    控方開案陳辭續指,被告案發後潛逃到內地,其後在內地被捕,並於2017年2月被交予香港警方,警誡下,被告稱因為事主有了新男朋友,他“火遮眼”下用手扼死事主,並將事主藏於衣櫃中便離去。

    當時死者解釋自己跟該名男子無特別關係,但被告仍將死者殺死。


    在錄影會面中,被告又向警方供稱,2013年12月4日到事主家要求復合,當時事主答應,更即時向公司請假不上班,惟隨後他從事主手機中發現事主有新男朋友,認為事主態度隨便,於是他掐著事主的頸直至事主沒有反應,並將事主藏在衣櫃之中。

    控方又指,被告在案發後曾先後向兩名友人透露殺了事主,又曾表示與事主分手後非常想念她,案發前已有想殺事主的念頭,曾查閱事主的工作更表,知道事主當天要上班,其後會放假數天,遂在事主家門口守候,趁事主出門時落手。被告另有兩名友人在案發翌日,見到被告的頸上有傷痕。

    香港高院
    香港高院

    文 香港 明報
    圖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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