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華小校長涉嫌濫權 家總再作4投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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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華小校長涉嫌濫權 家總再作4投報

    梁全達(右2)與家總成員到警局投報。
    梁全達(右2)與家總成員到警局投報。

    (吉隆坡24日訊)馬來西亞華文教育家長總會(家總)今日再度針對國內華小疑出現校長涉嫌濫用家協款項及濫權舞弊收費事宜,向警方投報4宗相關案件,其一案件指校長指示教師,將家協基金轉到校長的私人戶頭,有失信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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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總顧問梁全達說,首宗投報是針對等級DG41至DG48的校長,不允許在全國校長職工會擔任職位,唯今該會已出現雙重標準。

    “第2宗投報是雪州教育局涉及包庇校方,沒有依據指令向家長收費,包括購買作業簿、電腦班及其他非正課,編在正課時間,另外收費等。”

    梁全達續說,第3宗投訴一所華小的前任與現任校長,及前任家協主席涉嫌濫用家協基金,用作支付個人法律訴訟費用,該校現任家協主席也得協助調查此案。

    他指出,第4宗案件,事發于2015年至今,某華小校長指示教師,將家協基金轉至校長的私人戶頭,涉嫌舞弊款項高達100萬令吉。


    他補充,投報程序已完全,警方也表明會開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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