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收入比GST少230億 林冠英:何來增加人民負擔?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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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T收入比GST少230億 林冠英:何來增加人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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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17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要求巫統及前首相納吉,解釋銷售與服務稅(SST)如何增加人民負擔,兩個稅制比較,銷售與服務稅增收是210億令吉稅收,而消費稅卻徵收高達440億令吉稅收,即政府所收稅金不及消費稅的半數。

    他說,政府已將消費稅率歸零,並且在今年9月推行銷售與服務稅取代消費稅。

    他批評巫統和納吉指銷售與服務稅會增加人民負擔,是錯誤說法。

    林冠英今日發文告指出,銷售與服務稅分別是,商品稅率是10%,服務稅率是6%,總稅率是16%,唯不能將16%的銷售與服務稅率與6%消費稅率來得高作比較,不能以橙和蘋果比較。


    “根據前朝政府的計算,銷售與服務稅如何加重人民的負擔,一年稅收是210億令吉,而今年消費稅預期徵收440億令吉。”

    他說,根據希望聯盟新政府,會將230億令吉“歸還”給人民,巫統不應混淆人民,指服務與銷售稅比消費稅來得增加負擔。

    他舉例,供應商在一罐汽水徵收10%的銷售稅是10仙,但是在消費稅下,同樣的罐裝汽水將在7-11便利商店售價2令吉,而最終徵收消費稅是12仙。

    他說,明顯地,6%消費稅比10%的銷售稅徵稅來得高。

    此外,他說,財政部會在會計行普華永道(PwC)的稅務家協助下研究銷售稅,確保9月1日落實的銷售與服務稅可避免漏稅,詳情將在國會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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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回應銷售與服務稅的指控:

    1. 5%至10%的銷售稅,主要是在特定進口產品落實,消費稅是落實在所有製造品。

    2. 6%的服務稅,只是在特定的服務徵收,消費稅是在所有服務徵收。

    3. 銷售稅在工程價格及進口價格落實,消費稅是在消費者最終支付時徵收,10%的銷售稅比6%的消費稅高,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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