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稅務機構主席: SST2.0去蕪存菁
(吉隆坡19日訊)馬來西亞特許稅務機構主席盛繡雁指出,新的銷售和服務稅(SST)包含了舊有SST制度和消費稅(GST)系統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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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服務稅的註冊門檻將採用消費稅系統中制定的50萬令吉營業額,統一門檻使新的SST稅制容易明白和管理。在舊SST稅制下,一些新註冊商家的門檻低至15萬和30萬令吉。”
她今日在文告說,新的SST模式可以解決舊SST系統的漏洞,並且更加注重對付逃稅者,而不是懲罰循規蹈矩的納稅人。
“銷售稅的逃稅者應意識到他們將面臨嚴厲處罰。對於第一次違規,他們將被罰款逃稅的10至20倍,或監禁不超過5年;第2次違規時將罰款增加至逃稅的20至40倍,或監禁不超過7年。”
她說,新的SST制度,預計政府今年稅收210億令吉,而GST的年稅收為420億令吉。數學上,GST是SST稅收的一倍,理論上SST取代GST會降低人民的生活成本。然而,這仰賴於企業是否願意不起價和執法單位推行反暴利法令的意願。
她指出,SST屬於單層徵稅,不需要索回進項稅。進項稅的複雜性以及索回退稅的繁文縟節,經常導致耗時的審計和頻繁且延誤退稅。少了這些退稅程序,通常會讓許多企業更加簡單地遵守,並有望顯著減少消費稅所需的資源。
“新的SST稅制,也反映當局更加親商的轉變。除了可輕易取得各項資源,關稅局也在推介新稅制後展開巡迴教育活動。這顯示當局的開明度,我們希望這可進一步加強,讓消費稅到新SST可以無縫接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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