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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9爆竊罪 關丹青年監近10年鞭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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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哈末法利斯法益(中)承認9項破門爆竊罪刑,換來坐牢9年7個月又兩周兼鞭笞6下的懲罰。


(陳楸妤攝)

(關丹4日訊)羅厘跟車員5年內幹下至少9宗夜間破門爆竊案,偷走總值3750令吉的財物,今日被判坐牢9年7個月又兩周,兼鞭笞6下。

巫裔被告慕哈末法利斯法益(33歲)來自關丹雙溪依薩3區,今日在關丹第一及第二推事庭,面控9項破門竊案罪名。

他當庭認罪后,承審推事努魯納英及諾阿茲占基于被告屢次幹下竊案,被破門爆竊的單位以清真寺、國中及國小、幼兒園及商店為主,給予嚴懲,並叮囑被告覺悟。


控狀指被告于2014年8月6日傍晚6時,至今年7月22日清晨4時30分之間,先后破門潛入關丹甘孟路的艾拉丹清真寺、雙溪依薩區的國中及國小、2所幼兒院、一間摩哆店及一間住家,偷走一台電視機、一台數碼相機、幼童奶粉、包裝美祿、現金及零錢等,總值3750令吉財物。

上述爆竊罪刑皆抵觸刑事法典457條文(破門行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4年,重犯者可另加罰款及鞭笞。

被告認罪后求情時說,他會在牢中反省,出獄后不重犯,只希望所有服刑期能從8月15日被捕日算起。

推事努魯納英及諾阿茲占判決被告坐牢9年2個月,另罰款3300令吉或以坐牢5個月兩周替代,另鞭笞6下。由于被告無能力攤還罰款,選擇坐牢取代罰款額,相等于被告需服刑9年7個月又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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