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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美清:新政府有勇气做对的事吗?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在马来西亚闹得满城风雨,是可以预计的局面,签署或不签署,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人民思维层次的象征。

 希盟政府如鼓吹签署公约,那是在做一件合符正义、打破种族隔离的事,但政府在眼下无法对签署公约付诸于行,这在伊斯兰合作组织以及奉行君主制度国家中,不是新鲜事。

 此刻在马来西亚,处于一个未到签署公约的时机,却是一个必然出现的过程,因为对思维的教化,从来不是一蹴而成,改革一定会出现冲击、偏见,甚至流血事件。

 马来西亚是多元种族国家,多元民族色彩是美丽与可爱之处,也是矛盾纠结之处,我们致力推崇的美好,存在许多暗流与不可碰触的禁地,和谐共处靠的是妥协与谅解,因为我国还未到达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的境界,所以消除种族歧视尚未能成为一种普及的文化。

 占总人口超过60%的大多数民族,需要靠特权来捍卫与维持民族优势,该称颂的不是民族的权威,而是有一天,占大多数的民族告诉全世界:“我们不需要保护了!”那才是这民族强大的时候。


 如今时机未到,是因为在这国家,种族主义还有市场,政治团体仍需要赖以生存。

 过去的大集会,人民为反贪污、为公平干净选举而斗争;如今的万人大集会,是为反对履行正义的公约,是反对“反歧视”,这就需要经过教化与进化的过程。

 拘泥于道就会死于道,拘泥于法就会死于法,《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课题不在于法,而是应当成为全民的共同意识,要达到此境地,亦在考验马来西亚新政府是否有鼓起“做对的事”的勇气及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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