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面控35项贪污罪,涉贪总额高达2亿6300万令吉的沙巴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成功向法庭申请取回护照,并获准到伦敦接受医药治疗。
地庭法官罗兹纳阿育今日批准归还护照给慕沙阿曼,但仅限于1月15日至2月10日之间,在英国和新加坡两国使用,并谕令后者务必在2月11日归还护照给法庭。
法官也谕令被告提供英国与新加坡的居住地址,并在英国期间,每3天内到大马驻英国大使馆报到。一旦发现他到其他国家,法庭将取消保释。
另外,主控官要求被告缴付20万令吉的保证金,等待护照归还给法庭后,保证金会退还给被告;以上建议获得法官批准。
据悉,慕沙阿曼将从新加坡转机到英国,并在1月23日至2月8日期间,在英国接受医药治疗。
慕沙阿曼是于11月5日在地庭面控35贪污控状,皆不认罪;法官当时即谕令被告交出2本护照,直到案件结束。
慕沙阿曼被指于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期间,分别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以沙巴首长身分,分别向10家私人公司收取6329万3924美元(约2亿6346万926令吉31仙),作为提供沙巴木材特许经营权的报酬。
他因此而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汇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叶原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