擼管後紙巾亂放 女兒拿來抹下體
(香港21日综合电)香港14岁少女前年10月被母亲揭发疑遭父亲强奸,经警方调查后,女儿透露自11岁起遭父亲非礼最少5次及强奸2次,父亲更曾以死相胁,故她一直哑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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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今在盘问下同意,父亲从未非礼及强奸她,又指自己将父亲的精液抹在其私处上,以威胁父亲将新手机给自己。
少女在盘问下同意,自己一直不太喜欢父亲,因父亲经常责备她行为不检点和不用心读书,他又偏心弟弟;及曾被父亲大力“叉颈”;自己亦常问母亲“点解你搵个咁样衰的人做老公”。
她又同意,自己于2015年曾被同学的父亲非礼,父亲得悉事件后责备她不用心读书,放学不马上回家,“乱去别人家被非礼,自己拿来衰”,令自己感到不开心。
少女同意辩方所指,父亲于2017年9月购入新手机,并曾借予她和弟弟玩手机游戏。少女于2017年10月13日与弟弟争用新手机,又声称父亲将该手机送给自己。惟父其后责备她说谎,她遂生气地与母亲和弟弟回房睡觉。
少女同意,翌日下午看见父亲在房内手淫,自己其后将沾有父亲精液的纸巾抹在自己的阴部,并告知父亲,如他不将新手机交给她,便会诬告父亲强奸自己。
父亲当时回应“痴线咁污糟”,并要求她洗澡。她又同意辩方指,母亲回家发现纸巾,并质问她时,她“先下手为强”指父亲强奸她,当中套用之前被非礼的情节,并将之夸大和扭曲事实。她又同意父亲从未非礼及强奸她。
控方在覆问下问事主,为何她今日的说法与之前如此不同,事主回应指“之前编的”、“你讲的强奸、非礼都无发生”,又解释因“老爸疼弟弟不疼我”。聆讯明续。
文\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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