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兴都教罪下判日 前摄影师改口不认罪
(吉隆坡18日讯)上周五在地庭承认在面子书侮辱兴都教罪名的制作公司前摄影师,法官原定今日宣判刑罚,谁知案件峰回路转,被告改口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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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占里阿都拉萨(52岁)透过其代表律师哈利兹阿都拉向法庭撤回认罪,并要求择日审讯。
地庭法官占里巴卡最后裁决,此案转交网络特别法庭审理,并择定4月1日过堂,及4月29日和30日开审。
拍摄:叶原溢
另一方面,早前反对被告保释候审的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今日也再次要求法官检讨并提高保释条件;唯法官最后维持先前设下的保释条件,即1万5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
被告今早身穿卡其色衬衫出庭,神情淡定。他面对媒体镜头时,也毫不躲避,大方给拍。
他被指通过其面子书账号“Zamri Bin Abd Razak”,上传两则侮辱性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其言论随后被一名脸书用户“Saravana Kumar”,于3月10日中午12时45分,在KPJ大厦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局网络及多媒体刑事调查组办公室读取。
被告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长达1年,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仍继续犯行,则每天罚款1000令吉。
据报道,警方于12日(周二)正式逮捕占里阿都拉萨,并在15日(周五)提控上庭。被告当时俯首认罪,但基于控方仍需时间备妥案情,法官才择定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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