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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令吉贿赂警局局长 巴国男认罪 判监一个月
(怡保27日讯)巴基斯坦裔男子因以150令吉贿赂和丰警局局长,今日面控时认罪,被判入狱1个月,另外罚款1万令吉,如果没能缴清罚款,则需以另外6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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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里乌斯曼(28岁)被控在本月20日下午1时30分,向和丰警局局长行贿,触犯2009年反贪法令第17(b)条文。
此案检控官古姆塔尔班向怡保反贪污法庭法官英德拉,要求严厉惩罚行贿者,以作为他人的借镜。
英德拉最终作出上述判决,监禁期从本月20日,即被告被捕日算起。
(摄影:张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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