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满星云集团创办人拿督斯里赖彩云与该集团董事与前董事,今日齐被控上法庭,当中赖彩云面对2项违反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控罪,她否认有罪,并支付40万令吉保释金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其他2人为前董事黄德峰和董事蔡玲妹(人名皆译音)则分别被控1项罪名,2人也否认有罪,各支付2万令吉和20万令吉与各一名担保人保外;3人也必须交出护照,直到案件完结。
根据控状,赖彩云于2017年6月14日至7月17日间,身为公司董事,推广及运作金字塔式直销事业,即满星云计划,因而抵触1993年直销与反金字塔法令第27B条文;一旦罪成,初犯可被罚款超过50万令吉或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不少过100万令吉,或不超过10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第2控状则指她在2017年7月19日,在未持有合法直销执照下推广有关计划,因而抵触1993年直销与反金字塔计划法令第4(2)条文;一旦罪成,初犯者将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赖彩云与2名董事在今早10时许从布城贸消部被带往吉隆坡面控,赖彩云脸带笑容,她与2名董事步入法庭前皆被扣上手铐,直到庭内才获准解除。
贸消部主控官陈恎㡵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赖彩云支付100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和交出护照,其他2人则支付5万令吉和50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和交出护照。
满星云集团代表律师是杨锦成、蓝研綪和阿柯玛。
法官玛丽娜择定,案件6月14日过堂。
蔡玲妹被指在2017年6月14日到7月17日间,推广及运作金字塔式直销事业,即满星云计划,因而抵触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法令第27B条文;一旦罪成,初犯可被罚款超过50万令吉、或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不少过100万令吉,或不超过10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杨锦成为对方要求减少保释金额时指出,蔡玲妹在该公司并不是非常活跃,也只是一名家庭主妇,希望法官减少有关数额。
冀减黄德峰 保释金额
第三被告黄德峰则被控在2017年7月19日,在未持有合法直销执照下推广有关计划,因而抵触1993年直销与反金字塔计划法令第4(2)条文;一旦罪成,初犯者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杨锦成也说,黄德峰已在2018年4月离职,至今都没有找到工作,也有2名孩子需要抚养,希望法庭减少有关保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