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逾10万包庇违规罗厘 18JPJ执法官 控117罪
(北海26日讯)连续3天提控槟州陆路交通局涉贪官员的程序今日完成,18人共面对117项控状,涉及贿款达10万45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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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日6名第三批涉贪的陆交局官员被控上庭后,18人的提控也宣告完成。
6名今日到北海法庭面控的被告分别为阿米诺罗非(44岁)、慕哈末法依沙(33岁)、阿布乌拜达(51岁)、阿兹鲁法依兹(36岁)、莫哈末沙瓦尼(34岁)及莫哈末尤斯里(48岁)。
上述6人被控于2016年至2018年间,向1名华裔男子收取总额高达1万900令吉的贿金,以作为不取缔违规罗厘的条件,6人共面对14项主要控状和14项的交替控状。
他们皆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下被控,同时面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交替控状。
6名被告否认有罪,法官准许被告以每人最低8000令吉至最高1万令吉的保释金及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每名被告必须交出国际护照。
此案主控官为西华拉吉尼副检察司,除了第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为哈非兹再诺,其余5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为莫哈末哈金。
法官也将案件展至9月24日过堂。
18名涉贪的槟陆交局官员分3天提控,首批有63项控状,贿款达7万3600令吉;次批有40项控状,贿款为2万50令吉,最后一批有14项控状,贿款达1万900令吉。
3天的主审法官为妮占查卡利亚,她不厌其烦地向被告训话,无论贪污多寡,身为公务员犯下这个错误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若被定罪将失去现有的工作。
表
第3批6名槟州陆路交通局涉贪官员控状:
1.
被告:阿米诺罗非
年龄:44岁
职位:陆路交通局执法助理主任(KP22级)
控状:5项
收贿:4150令吉
保释金:1万令吉
2.
被告:慕哈末法依沙
年龄:33岁
职位:陆路交通局执法助理(KP19级)
控状:2项
收贿:1800令吉
保释金:8000令吉
3.
被告:阿布乌拜达
年龄:51岁
职位:陆路交通局执法助理(KP19级)
控状:2项
收贿:2000令吉
保释金:8000令吉
4.
被告:阿兹鲁法依兹
年龄:36岁
职位:陆路交通局执法助理主任(KP22级)
控状:1项
收贿:800令吉
保释金:8000令吉
5.
被告:莫哈末沙瓦尼
年龄:34岁
职位:轿车摩哆检查官(AB29级),驻守本那牙检查站
控状:3项
收贿:1150令吉
保释金:8000令吉
6.
被告:莫哈末尤斯里
年龄:48岁
职位:助理执法官员(KP26级)
控状:1项
收贿:1000令吉
保释金: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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