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被警方逮捕 NST記者被揭發報假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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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場被警方逮捕 NST記者被揭發報假案

    (北海6日訊)之前報案被打搶的《新海峽時報》記者,今午在警局接受警方盤問時承認報假案,當場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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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歲的投報者于本月2日向警方報案指當晚8時許,騎摩哆在北賴工業區一帶行駛時,遭一輛兩人共騎的摩哆從后猛踢,導致投報者從摩哆跌下,復被搶走背包;由于事發突然,投報者無法掌握到掠奪匪資料。

    投報者報案稱面對的損失,包括背包、手提電腦、相機、移動電源、滑鼠、硬碟儲存器、錄音機、寬頻及一套文具等。

    威中警區主任聶羅斯助理總監今天發文告指出,警方接獲投報后展開調查,發現并沒有所謂掠奪案發生,因為投報者的摩哆處于良好狀態沒有損壞,投報者也沒有受傷。
    他說,調查顯示投報者之前也作出15項投報,其中5項投報與此次面對損失的物件幾乎一樣。

    他補充,警方也從投報者位于北賴的辦公地點,調閱閉路電視,發現投報者晚上8時30分騎摩哆離開時,并沒有帶背包。被指案發地點的附近工廠攝錄的閉路電視畫面也顯示,當晚8時至10時之間并沒有發生掠奪案。


    他透露,警方今午5時,在威中警察總部盤問投報者,對方承認報假案,原因是不想采訪大選工作、向7組大耳窿借貸、承認涉賭輸錢、報案博同情及獲財務援助以減輕其財務負擔。

    投報者也向警方聲稱可以出示被指失竊的物件所在。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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