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契再過3年就到期,當初不捨離開,如今可能無家可歸,新加坡芽籠3巷老居民後悔10年前沒賣屋。
《星期天時報》報道,今年70歲的許女士自13歲便住在芽籠3巷的排屋,這間她居住57年的屋子,再過3年,60年的地契便到期。
也就是說,她的房子到時就會被政府收回,非但資產價值化零,她還要面對老來無房的情況。
她說:“我的房子還好好的,我不明白為什麼它就會變成毫無價值,我還可以有房子住嗎?”
她的疑問暫時所能得到的答案應該是“不可以”,因為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重申政府的立場表示,基本的政策是當地契到期後收回有關土地。
預計在芽籠3巷共有30戶人家面對地契即將到期的問題。其中68歲的退休司機林先生指出,住宅區的許多居民都已經搬走,包括居民協會的主席也已經在8年前搬走,留下來的居民大都是沒有收入的退休人士。
張先生表示後悔10年前沒有趁屋子還值錢時賣出,他在1987年以3萬5000元(現約10萬令吉)買下兩層樓的排屋單位,10前年還有人出價20萬元(現約62萬令吉),如今只剩幾年地契,要賣也賣不出了。
他說:“我選擇繼續住在這是因為我一瓦遮頭,這裡是我遇到我太太的地方,我真的不忍離開。”
目前該區的住戶搬走後,一些住所被寺廟接手或被改成客工宿舍,住宅區已不復當年的熱鬧鄰里,受訪的街坊都希望政府可以為他們安排其他的安居解決方案。
★網民怎麼說?★
Hui Miao:
不如說你在等政府給你賠償金吧。等不到就blame government。人算不如天算!
Jason Chua:
自己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沒有什麼可後悔,你也知道地契將到期,為何不做好選擇?你的鄰居都會,只有你不會,只能怪自己L0。
Peggy Lpk:
Heng ah ~ 我的屋子還有50多年,不過我的命卻沒這麼長。所以自己的命一定要比房契短。
Lai Ky:
他們至少住了幾十年,可說已夠本,如果真的不延長買的人才可憐,沒買算是積德。
Kenneth Ting:
叫政府幫忙找間租賃住屋給你們啦,怎麼,大房子住慣了就不能住小房啊?怕丟臉?
A Gerald Tay:
若每個人的房契到期不遷反而要政府來買單那國家不是破產?
Lam Lam:
在這說風涼話的想想自己的處境。現在很多組屋都已經三十年了,甚至更久。再過三十年,80%的人所居住的組屋就會賣不出去,因為沒人會買只剩30年的屋子。排屋都要收回,組屋更會如此。到那時,不僅面臨居住問題,就連現在花費一輩子積蓄買來的組屋也會不值錢。試問,如何退休養老?
資料來源:《星期日時報》、《聯合晚報》、聯合早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