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有别于金字塔销售(上篇)
特约:张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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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严厉打击非法直销,绝不手软!
最近惹得满城风雨的云数贸公司,令我国人民再度燃起对直销行业的关注。
虽然类似事件并非首次在我国发生,但依然被有心人士利用,而这次相关公司的「宣传手法」,更是高调得令人作呕。
本系列从不同角度,探讨直销和金字塔销售的差异,提高民众对快速致富的醒觉。
直销在马来西亚已有将近40年历史,从安利公司在1976年首开先河,在我国成立公司至今,全马共出现过上千家直销公司。发展到今天,全马共有四百多家持有执照的直销公司,但真正活跃的只有一半。
直销公司目前在马来西亚已趋于成熟,奖金制度普遍趋于保守,产品也较多元化。
长青国际集团行政总裁兼大马直销协会副主席张进泰在受访时说道,根据贸消部的规定,凡是涉及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 )、单层次直销(Single-Level Marketing)、邮购销售(Mail Order)、直接销售(Direct Marketing)都必须要申请AJL(AKTA JUALAN LANGSUNG)执照。
他表示,直销是个好的行业,为国家经济奉献良多,并预测今年能为国家生产总值(GDP)贡献100亿令吉;最重要的是这行业是受到国家政府承认,是一个不错的行业。
“如果你是老板,就得搞清楚这两个问题,第一:你做什么生意,卖什么产品或卖什么服务;第二:你公司的模式是怎样去做。”同时也是世界直销联盟首脑咨询委员会前委员张进泰,对于正当的直销公司发表上述看法。
他说,一些不正当的直销公司,可能是一个没有产品的公司,它们卖的只是概念。
“这类公司往往会制作出一些投资计划,包装一个非常完美的故事,目的就是要公众相信,相信投资在该公司会得到相应回报。”
他解释,通常这类公司主要的赚钱方法,不外乎依靠招收会员,然后再形成一个连锁链,这就是所谓的金字塔销售模式(Pyramid Scheme)。
金字塔模式属非法
金字塔销售模式,在很多国家包括马来西亚都属于非法,因公司收入来源并非来自产品,而是通过吸引新会员加入,然后再用会员费付给上级会员,用后来的钱付给前面的人。通过这方式,每一层的钱会越滚越多,到最后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张进泰也补充,其实金字塔销售模式跟直销是完全没有关系,金字塔销售模式是层压式消费供款计划(Pyramid Investment Scheme)、金钱游戏(Money Games),跟以销售产品为主的直销没有关系,这是两者最大区别。
“不过,很可惜,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两者都有一线之差!所以,当你听到什么猎人头公司,其实这都不算是直销公司,但很多人却误解,误解后,就以为这行业是坏的,这对直销公司是很不公平。”
合法直销经严格审核
为避免有害群之马,由各大直销公司高层兼任的直销协会(Direct Selling Association of Malaysia)于1978年正式成立,目的就是监督同行的职业操守。
大马政府为对直销业的监管更为严格和细致,在1993年颁布《直销法》,这也是直销业在我国蓬勃发展的法制前提。
1993年直销法令,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直销公司管理,打压非法直销公司在马来西亚运作。
优尼维菈(马来西亚)总经理朱宋旺也说,以现有的直销法令足以打击一些不正当的直销公司。无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什么法律保护,还是有人想尽办法破解,所以才有害群之马出现。
“一个正常的直销公司必须要向贸消部提出申请,办理正当手续。如是外国公司就必须要有500万令吉的实收资本,本地公司则是200万令吉。”
除此之外,还必须要有完整的市场计划及公司的准则,然后交给贸消部审核。如果通过,就会招该负责人跟贸消部官员面试讲解公司的市场计划。
经过种种严格的审核后,如果该公司性质属于合法,没任何问题,贸消部就会发执照给有关公司。
短期限高回酬不可信
一般上,只要有公众人士向警方投报有关可疑公司,执法人员就会采取行动,查看该公司背景、行为、准则、再查看是否有违反直销商业原则,然后再依有关罪行作出控告。
“如果违反了直销法令的条例,就属于贸消部管制的范围;凡是有牵涉到金融就属于国家银行了。比如向公众人士集资的金字塔公司就属于是非法集资,国家银行有权以非法洗黑钱的罪行来控告该公司。”张进泰这么解释。
他也苦口婆心呼吁公众,不要轻易相信声称短期内取得高回酬的公司,因直销公司也是一步一脚印慢慢走回来。
在他看来,做这行业是要独立自主,自己安排时间,是个完全的独立生意人,而且这行业可以学习到很多知识。
正当直销公司与金字塔销售模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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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直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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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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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利润来源 | 以销售产品的利润与其下线经销商的业绩奖金为主 | 以抽取介绍新会员的加入会员费佣金为主 |
公司利润来源 | 靠整体经销商的业绩 | 靠最底层新会员的入会费 |
公司经营理念 | 长期提供优良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 | 短期内诈骗大量钱财为主 |
公司寿命 | 长久 | 短暂 |
公司特征 | 以产品为主 | 以奖金或奖励为主 |
加入会费 | 少过RM100 | 可能会超过RM100以上 |
产品价格 | 价格合理 | 不一定有产品或价格偏高 |
产品来源 | 自己研发,自己生产 | 来历不明 |
产品退货 | 在一定期限内可退货 | 不准退货 |
完整法令保护合法直销公司
针对直销公司执照,朱宋旺表示,有关执照一开始只发两年,这两年是个考验期,如果这两年该公司并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两年后的更新将是5年期限。如果该直销公司没有直销执照而营业,一律算是犯法。
张进泰披露,马来西亚有一套完整的直销法令,去规范、去协助,以保护合法的直销公司。
“马来西亚的直销行业比很多刚起步的国家来说,已算成熟了,所以大马的合法直销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均受到法律保护,而消费者也受到某个程度的保护。”
但是,他指出,很多公司还是明知故犯,所以才发生一些负面事情,以及没有执照的直销公司戴着直销帽子招收会员。
《1993年直销法令》对于马来西亚直销进行了严格的界定,法令第二条就对直销进行了详细的释义,对每一种直销方式进行分别界定,其定义非常严格。此外,法令还为直销设置了很高的进入门槛,比如国外投资者则需要500万令吉以上才能注册公司。同时,对于直销与其它非法商业活动的区别,法令规定,产品利润超过60%,即为非法。
关于违反惩罚
对于违反直销法令的相关行为,法令也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并且规定了相对的惩罚措施,比如法令第二部第4条第2款规定,如果营业者没有直销执照,公司要罚款25万令吉,再犯罚款可达50万令吉;个人则罚款达10万令吉,监禁最长达3年,再犯罚款可达25万令吉,监禁最长达6年,还可以罚款和监禁二者兼施。
★取自:http://www.kpdnkk.gov.my/web/guest/akta-jualan-langsung-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