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有别于金字塔销售(上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直销有别于金字塔销售(上篇)

特约:张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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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严厉打击非法直销,绝不手软!

最近惹得满城风雨的云数贸公司,令我国人民再度燃起对直销行业的关注。



虽然类似事件并非首次在我国发生,但依然被有心人士利用,而这次相关公司的「宣传手法」,更是高调得令人作呕。

本系列从不同角度,探讨直销和金字塔销售的差异,提高民众对快速致富的醒觉。

直销在马来西亚已有将近40年历史,从安利公司在1976年首开先河,在我国成立公司至今,全马共出现过上千家直销公司。发展到今天,全马共有四百多家持有执照的直销公司,但真正活跃的只有一半。

直销公司目前在马来西亚已趋于成熟,奖金制度普遍趋于保守,产品也较多元化。

长青国际集团行政总裁兼大马直销协会副主席张进泰在受访时说道,根据贸消部的规定,凡是涉及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 )、单层次直销(Single-Level Marketing)、邮购销售(Mail Order)、直接销售(Direct Marketing)都必须要申请AJL(AKTA JUALAN LANGSUNG)执照。

他表示,直销是个好的行业,为国家经济奉献良多,并预测今年能为国家生产总值(GDP)贡献100亿令吉;最重要的是这行业是受到国家政府承认,是一个不错的行业。

“如果你是老板,就得搞清楚这两个问题,第一:你做什么生意,卖什么产品或卖什么服务;第二:你公司的模式是怎样去做。”同时也是世界直销联盟首脑咨询委员会前委员张进泰,对于正当的直销公司发表上述看法。

他说,一些不正当的直销公司,可能是一个没有产品的公司,它们卖的只是概念。

“这类公司往往会制作出一些投资计划,包装一个非常完美的故事,目的就是要公众相信,相信投资在该公司会得到相应回报。”

他解释,通常这类公司主要的赚钱方法,不外乎依靠招收会员,然后再形成一个连锁链,这就是所谓的金字塔销售模式(Pyramid Scheme)。

金字塔模式属非法

金字塔销售模式,在很多国家包括马来西亚都属于非法,因公司收入来源并非来自产品,而是通过吸引新会员加入,然后再用会员费付给上级会员,用后来的钱付给前面的人。通过这方式,每一层的钱会越滚越多,到最后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张进泰也补充,其实金字塔销售模式跟直销是完全没有关系,金字塔销售模式是层压式消费供款计划(Pyramid Investment Scheme)、金钱游戏(Money Games),跟以销售产品为主的直销没有关系,这是两者最大区别。

“不过,很可惜,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两者都有一线之差!所以,当你听到什么猎人头公司,其实这都不算是直销公司,但很多人却误解,误解后,就以为这行业是坏的,这对直销公司是很不公平。”

合法直销经严格审核

为避免有害群之马,由各大直销公司高层兼任的直销协会(Direct Selling Association of Malaysia)于1978年正式成立,目的就是监督同行的职业操守。

大马政府为对直销业的监管更为严格和细致,在1993年颁布《直销法》,这也是直销业在我国蓬勃发展的法制前提。

1993年直销法令,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直销公司管理,打压非法直销公司在马来西亚运作。

优尼维菈(马来西亚)总经理朱宋旺也说,以现有的直销法令足以打击一些不正当的直销公司。无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什么法律保护,还是有人想尽办法破解,所以才有害群之马出现。

“一个正常的直销公司必须要向贸消部提出申请,办理正当手续。如是外国公司就必须要有500万令吉的实收资本,本地公司则是200万令吉。”

除此之外,还必须要有完整的市场计划及公司的准则,然后交给贸消部审核。如果通过,就会招该负责人跟贸消部官员面试讲解公司的市场计划。

经过种种严格的审核后,如果该公司性质属于合法,没任何问题,贸消部就会发执照给有关公司。

短期限高回酬不可信

一般上,只要有公众人士向警方投报有关可疑公司,执法人员就会采取行动,查看该公司背景、行为、准则、再查看是否有违反直销商业原则,然后再依有关罪行作出控告。

“如果违反了直销法令的条例,就属于贸消部管制的范围;凡是有牵涉到金融就属于国家银行了。比如向公众人士集资的金字塔公司就属于是非法集资,国家银行有权以非法洗黑钱的罪行来控告该公司。”张进泰这么解释。

他也苦口婆心呼吁公众,不要轻易相信声称短期内取得高回酬的公司,因直销公司也是一步一脚印慢慢走回来。

在他看来,做这行业是要独立自主,自己安排时间,是个完全的独立生意人,而且这行业可以学习到很多知识。

正当直销公司与金字塔销售模式区别
 
正当直销公司
金字塔销售模式
经销商利润来源 以销售产品的利润与其下线经销商的业绩奖金为主 以抽取介绍新会员的加入会员费佣金为主
公司利润来源 靠整体经销商的业绩 靠最底层新会员的入会费
公司经营理念 长期提供优良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 短期内诈骗大量钱财为主
公司寿命 长久 短暂
公司特征 以产品为主 以奖金或奖励为主
加入会费 少过RM100 可能会超过RM100以上
产品价格 价格合理 不一定有产品或价格偏高
产品来源 自己研发,自己生产 来历不明
产品退货 在一定期限内可退货 不准退货

完整法令保护合法直销公司

针对直销公司执照,朱宋旺表示,有关执照一开始只发两年,这两年是个考验期,如果这两年该公司并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两年后的更新将是5年期限。如果该直销公司没有直销执照而营业,一律算是犯法。

张进泰披露,马来西亚有一套完整的直销法令,去规范、去协助,以保护合法的直销公司。

“马来西亚的直销行业比很多刚起步的国家来说,已算成熟了,所以大马的合法直销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均受到法律保护,而消费者也受到某个程度的保护。”

但是,他指出,很多公司还是明知故犯,所以才发生一些负面事情,以及没有执照的直销公司戴着直销帽子招收会员。

关于《1993年直销法令》

《1993年直销法令》对于马来西亚直销进行了严格的界定,法令第二条就对直销进行了详细的释义,对每一种直销方式进行分别界定,其定义非常严格。此外,法令还为直销设置了很高的进入门槛,比如国外投资者则需要500万令吉以上才能注册公司。同时,对于直销与其它非法商业活动的区别,法令规定,产品利润超过60%,即为非法。

关于违反惩罚

对于违反直销法令的相关行为,法令也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并且规定了相对的惩罚措施,比如法令第二部第4条第2款规定,如果营业者没有直销执照,公司要罚款25万令吉,再犯罚款可达50万令吉;个人则罚款达10万令吉,监禁最长达3年,再犯罚款可达25万令吉,监禁最长达6年,还可以罚款和监禁二者兼施。

★取自:http://www.kpdnkk.gov.my/web/guest/akta-jualan-langsung-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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