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入新国马毒贩死刑
(新加坡22日讯)下午3时才开工,为何清晨4时就借车进入新加坡?控方证明大马油站工人在汽车垫内藏毒过境,结果法官今早判处被告死刑。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的帕拉巴甘然(27岁),他自2006年就持工作准证到新加坡工作,案发前是武吉巴督一家油站的员工。
2012年4月12日清晨5时15分,被告驾着大马注册的汽车入境。来到兀兰关卡时,由于他的车窗太暗,所以遭拦截彻查。
执法员发现被告车子中央的手垫内,有2包用胶带绑紧的黑色包裹,证实是22.24克海洛因。
被告辩称车子是借来的,根本不知里面有毒品。
他称,原本每天骑摩哆上班,但由于4个月没钱还贷款,担心被对付,才临时向朋友借车。他是于案发日清晨4时到朋友家取车。
不过,控方指被告的证词不可信,被告没遭到恐吓,逼得需要换车入境。
另外,被告当天下午3时才值班,为何清晨4时就起床取车?
被告称因为想早点进入新加坡,归还证件给前雇主;但控方指他编谎,根本就是为了运毒。
法官朱汉德在7月22日判被告罪成,今早判他死刑。
被告闻判后一脸镇定,律师表明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