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錢回吉打再幹案 無業遊民監7年3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籌錢回吉打再幹案 無業遊民監7年3鞭

(關丹5日訊)曾被判監禁在國內6所不同的監獄后,仍無阻無業遊民繼續干案,如今再次被控行劫及傷人罪,並被判入“新”的監獄坐牢7年兼鞭笞3下。



來自霹州的被告沙布拉丁(43歲),被控于上月22日早上7時25分,在關丹武吉士基勞的士基勞3路一間住屋,行劫巫裔女子(43歲),並以利刀致傷她,觸犯刑事法典第394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20年及罰款或鞭笞。

送文冬監獄服刑



被告今日被控上關丹地庭時認罪,並向法庭求情時說,必須照顧5名孩子及患上糖尿病的母親。

他說,他是為了籌錢回吉打州,所以才干案。

“我並無意傷害女事主,我想逃離時,她卻來阻擋,我們在爭執間,我隨手拿起她廚房的一柄利刀致傷她。”

主控官沙魯恩山副檢察司指出,被告擁有多項涉及行劫及傷人的犯罪前科。

他說,被告曾在國內6間不同的監獄服刑,包括霹州太平、打巴、芙蓉、加影監獄等。

“這次,被告會在文冬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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