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萝夏:入微── 纸本书睡醒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亚萝夏:入微── 纸本书睡醒了

报章欢天喜地报导:电子书没有预期的那样成绩辉煌,相反的这两年来“销量”大减。本来也是,读书从来不是电脑族的第一选择,电子书爱好度肯定被电子游戏抛在九霄云外。更好的消息是,纸本书籍销路增加。



想起两年前,一位书店职员很不以为然地说:传媒爱悲叹书店前景不乐观,其实不然。应该在周末到书店走走,书店生意是很不错的,不是人们以为的夕阳西下。

资深人士肯定不爱电子书,即使它有放大的功能,方便老眼昏花阅读。但它就是少了一卷在手的优美感觉,电子书完全不可比拟。

人类天生偏爱触摸的实在感,也是一种享受,例如——爱抚与被爱抚。别想得太远,小孩就最爱父母的爱抚,享受无限被爱的幸福感。纸本书与手就有另一种爱抚的感觉,人时常有抚摸书本的动作,为什么?大概就是爽吧,一种手与书本接触的舒服感觉。



电子书还有致命的缺陷,没电流它就死了。我不相信到雪山高原探险的人,会带电子书阅读,这要带上其它要阅读电子书的配备啊!

纸本书给拥有者实际的感觉:你是我的,我随时可以阅读你。电子书不能,太抽象。人们感觉不到,担心随时失去它,不知它在云端哪一处?不好忽视几千年文明习惯的遗传:阅读就是一书在手,古今中外,无一例外。

电子书也不能满足读书人喜欢被书本包围的洋洋自得感。看!数十年来的辉煌成绩,被几千本书包围着。书房的收藏,就一具电脑或平板电脑?穷酸到不能。人的虚荣,最后还是觉得纸本书好。它摆在那里让别人一目了然——他读很多书咧!

我没有用书签的习惯,但从来不会找不到上一次阅读的页数,也许就是手指与纸本书有一种我们还不知道的亲密感——就是会找到你。手指与书页在谈恋爱,爱过了,就是不能忘记你。

电子书肯定不能用书香这个词句宣传,书未必真的香,是感觉,是环境气氛,甚至是自我陶醉的潜意识。

如果要查《红楼梦》凤姐与贾蓉到底有没有暧昧,可以几个不同版本“同时”摆在一起对照,很方便。电子书当然也可以,要几具电脑与平板电脑齐放著?开窗口?不也是一个开大了,一个就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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