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斥怕黑女房客亮全屋灯 为电费丢命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房东斥怕黑女房客亮全屋灯 为电费丢命

大马女房客涉嫌刺死老房东
(新加坡23日讯)老房东疑为水电费丢命,原来他不满女房客因怕黑,要开整间屋子的灯,导致每月水电费多10元(约30令吉),双方曾为此多次发生争执。



《联合晚报》报道,义顺环路在本月21日晚上10时左右发生命案,76岁老房东与34岁女房客在走廊起争执,疑遭人挥刀攻击,身中多刀,卧尸主人房的床上,女房客当场被捕。

死者黄镜湖的妻子张亚华(58岁,清洁工)受访时告诉记者,她怀疑丈夫和女房客因电费问题起纠纷,导致悲剧发生。

她说,她回到案发单位时,在主人房发现沾染血迹的电费储值钥匙。



据知,案发单位使用预付电费电表,老房东在电费用完前,就会为储值钥匙充值,然后把储值钥匙插进电表,把储值转进电表。

张亚华说,他们以250元(约750令吉)的月租把房间组给女房客。出租房间前,每周的电费约20元(约60令吉),出租后则需要30元(约90令吉),丈夫和女房客不止一次因为用电问题起冲突。

“珍妮花(女房客)说她怕黑,每次都会开屋内所有的灯,老公回家看见就会不高兴,他们因此吵了好几次。”

若罪成可监7年

女房客周一早上被控持美工刀,蓄意伤害76岁老房东,面对以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罪名。

34岁被告胡梅美(译音)周一上庭面控,面对一项以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控状,指她在2015年11月21日晚上10时左右,在义顺环路第114座组屋一个2楼单位,持美工刀蓄意割伤76岁黄镜湖的左前臂,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24节的蓄意伤人条文。

蓄短发的被告今早站在被告栏,当通译员将控状以华语念出给她听时,只淡淡地点了一下头。

主控官要求将被告还押中央警署一周,接受进一步调查;主控官也表示,被告面对的控状很可能加重。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案展本月30日过堂。

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最长7年,或另加罚款,或另加打鞭,又或任何组合的刑罚;不过,女性豁免鞭刑。

女被告自称在家见鬼

女被告自称有“阴阳眼”,经常在家见鬼,因害怕连睡觉也要开灯。

据死者妻子说,被告数月前搬入单位后,就自称有“阴阳眼”,经常在家看见鬼魂,感到害怕。

“每当她回家时,就会将客厅、厨房和房间的3盏灯全开着,就连睡觉也不关灯。”

据记者现场观察,被告房间十分整齐,留下两个上锁的行李箱,抽屉内除了衣物之外,也有一个乳胶手套。

没人见过被告丈夫

被告自称嫁狮城“老公”并育有孩子,但从来没有人见过。

据被告的同事说,被告曾经透露自己多年前来到新加坡工作当清洁工。根据她的护照显示,她来自东马沙巴州。

“她曾说老公居住在勿洛一带,可是我就想若是如此,她为什么是持工作准证,而不是长期探访证呢?”

根据记者查询,被告在新加坡没有婚姻记录;换言之,她是否有和狮城男结婚,仍是一个谜。

恩爱夫妻她赚他花

夫妻情深,妻子日赚25元(约75令吉),会给丈夫15元(约45令吉),只留10元(约30令吉)自己花费。

清洁嫂说,丈夫一年多没工作,靠她25元的日薪,给他零用钱花。

她表示,夫妻俩不会计较,她也因为有关节炎,丈夫给予她无微不至的照顾。

她手持两人的合照,眼眶泛泪说道:“我们虽然差18岁,但我们的感情很好,没想到他就这么留下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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