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给首期.公司没纪录 销售员涉骗钱可报警
儿子有意买车,奈何车子首期支票却写上销售员的名字,苦等2个月都拿不到车。
⊙黄女士的儿子第一次买车,9月4日的时候就付了500令吉订金,同月12日也写了约4500令吉支票作为首期。
她指出,儿子没有购买车子的经验,故听从销售员的指示,把首期的支票协商销售员的名字,而非汽车公司的名字。
“缴付订金和首期的时候,该销售员都有提供公司正规收据,收据上有销售员的名字、款额和汽车公司的名字。”
她说,如今已超过2个月,银行车贷已经批准,儿子都还没拿到车,为此她曾向汽车公司了解情况。
“汽车公司说公司只有我儿子500令吉订金的纪录,没有首期的纪录,当我们出示收据的时候,汽车公司指销售员已非旗下员工。”
黄女士多次尝试联络该名销售员和追问实情,初始对方一直诸多借口推搪,包括车子缺货,愿意分期的方式退款。
“对方退还500令吉现金后,就没有说明几时把其余款项退还给我。”
不过,她希望儿子买到车子,若真的没法子,方要求全额退款。
她想知道,根据上述情形,汽车公司应该为此负上责任吗?
★麦嘉强律师
我建议黄女士写信给汽车公司,说明有给订金和首期,因为她持有正规的收据,看汽车公司有什么反应。
若汽车公司回应没有首期的纪录,黄女士的儿子以收据为证明,可以通过消费人仲裁庭追讨损失,拿回款项,保障身为消费者利益。
之后,黄女士就可以考虑是否报警,对付销售员私吞了该笔款项,是涉及刑事罪行。
销售员代表公司收了首期,但是没交给公司,导致公司没有纪录,代表公司也是被销售员欺骗,公司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