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家協會訴4造 2週內須入稟答辯書

(吉隆坡28日訊)高庭就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家協會(IKHLAS)起訴衛生總監和另3造,在取締行動時非法充公商家出售的電子煙和周邊產品訴訟,諭令答辯人必須在兩週內入稟答辯書。

起訴人代表律師祖哈斯尼向記者指出,法庭副主簿官西蒂諾莎菲麗達在內庭這么指出,並擇定此訴訟在2月17日于法官約翰路易斯庭前過堂。

該協會于去年12月28日入稟高庭,起訴衛生總監、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總監、柔佛州市議會及警察總長,在取締行動時非法充公馬來商家出售的電子煙和周邊產品,並將分別將他們列為第1至4答辯人。

該協會除了向答辯人索取普通和特別賠償,也索取100萬令吉的懲戒性和嚴重賠償,以及每年附加5%利息,利息從入稟日期算起。

該協會也要求答辯人歸還所有被充公的電子煙產品,也要求法庭發出禁令,禁止所有答辯人通過官員、工作人員、代理和代表,充公、處罰或罰款該協會出售電子煙及周邊產品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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