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北京人和书画院骂汉奸 周杰伦告诽谤胜诉
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于去年发布文章,指台湾歌手周杰伦为“汉奸”、“卖国贼”。周杰伦上月以名誉侵权为由,控告公众号认证的开办主体“北京人和书画院”。
北京朝阳法院今日上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北京人和书画院构成侵权和诽谤,要赔偿周杰伦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约5万149令吉)。
事发于去年6月4日,周杰伦发现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登载了一篇文章,文章充斥“日本汉奸”、“卖国贼”、“一坨屎”、“贼眉鼠眼”等一系列的字眼来攻击自己。
文章还用了“打倒日本汉奸周杰伦,他是卖国贼”、“周杰伦否认自己是中国人”的说法,是公然捏造和恶意中伤侮辱,丑化和践踏其人格,抹黑其形象,整篇文章荒诞无稽。
周杰伦认为北京人和书画院的行为,对他的名誉和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杰伦决定将书画院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60万元。
朝阳法院今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北京人和书画院”对周杰伦的社会形象会造成一定的丑化,该行为足以使周杰伦受到精神损害,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亦应一并由北京人和书画院承担。
法院判令“北京人和书画院”构成侵权,要赔偿原告周杰伦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八万元,并要在腾讯网发布道歉声明,内容亦需由法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