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亂‧首次控暴動罪 37被告抵法院提堂

(香港11日綜合電)香港旺角大年初一暴力衝突,截至周三警方拘捕64人,當中37人周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應訊。

香港媒體報導,其中36人被控一項暴動罪,另1人被改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均獲准保釋,保釋金由500至2萬港元(約266至1.06萬令吉)不等。案件押后至4月7日。

少年兒童法庭提堂

在暴動罪方面,控方指若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5年;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37名被告分別為34男3女,年齡為17至70歲,當中有20人為90后年輕人;逾半數人為學生,或無業,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梁天琦、1名中文大學學生和聲稱到場採訪的港大學生刊物候任總編輯,其余被告從事廚師、工人、文員及侍應等。另外,早前被捕的一名15歲少年,則于周五在兒童法庭提堂。

法庭外一大早站滿逾百名旁聽人士,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綽號“四眼哥哥”的“學生前線”前成員鄭錦滿、馮敬恩、熱血公民鄭松泰及游蕙禎等。逾40名港大學生亦到庭聲援,包括港大罷課委員會成員王俊杰及袁源隆。

另外,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統籌多個警隊部門組成龐大的專案組,繼夜翻看現場天眼及警員當日隨身攝錄機拍到的畫面,同時核對前年佔領旺角行動人士及“鳩嗚團”活躍人士相片,鎖定30多名涉案人士,料被捕人數將超過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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