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萊:免更多爭議 婚姻及離婚法令應修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廖中萊:免更多爭議 婚姻及離婚法令應修正

(吉隆坡12日訊)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認為,政府應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避免在未來有更多爭議。



詢及政府何時要修正婚姻及離婚法令,因為近年來有許多婚姻和離婚案件的爭端,他說:“我們正在努力”。

印裔婦女蒂峇和已改信伊斯蘭的前夫依茲萬爭奪孩子撫養權案,聯邦法院5司日前一致裁決,民事法婚姻的解除和孩子撫養權,應該交由民事法庭審理,但因考慮到本案一對兒女的意願和生活狀況,因此裁定兒子納比爾的撫養權判給父親依茲萬,女兒納比拉撫養權則判給母親蒂峇。

廖中萊也是交通部長,他今日見證馬來西亞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與大馬蜆殼公司(SHELL)簽署贊助協議后,在記者會認同,民事法婚姻的解除和孩子撫養權,應該交由民事法庭審理。



“一段婚姻從民事法庭開始,那麼就應在民事法庭結束。”

他說,內閣早前委任的5名部長,包括他、旅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衛生部長拿督斯里蘇巴馬念醫生,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惹米基爾和丹斯里佐瑟古律組成的委員會,以儘速擬定解決方案。

廖中萊說,5名部長會正視此問題,並不希望有宗教課題涉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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