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罪成维持但获减刑 阿当阿里罚5000免监禁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煽动罪成维持但获减刑 阿当阿里罚5000免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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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日维持地庭宣判3年前在隆雪华堂发表煽动言论而被控的学运领袖阿当阿里罪名成立,但后者获得减刑,高庭将其1年监禁刑罚减至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6个月替代。

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宣读判词时认为,地庭早前判处阿当阿里罪成无误,因被告在有关讲座会里发表的言论带煽动性,但监禁1年是“过度”的,而且被告的言论最终并没有对政府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法官在考虑公众利益和辩护律师的减刑要求,以及副检察司的回应后,作出上述裁决。



被告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在陈词时指出,其当事人的言论并无意伤害政府,且煽动法令一直被视为违宪,因此要求法官慎重考量对被告的指控。

煽动坐牢不是“趋势

他求情时也指出,并不是所有牴触煽动法令的人都需坐牢,这不是一种“趋势”。法官也同意这一点。

主控官茱丽雅依布拉欣副检察司陈词时说,被告有关言论具有号召人民推翻政府的意图,因此建议法官维持原判,以示教训。

阿当阿里是被控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11时15分间,在隆雪华堂的“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会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即有意图要采取非法手段,号召大马人推翻法制的政府,因而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可在第4(1)条文下被控。

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

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及秘书曼迪星等今日皆有出席旁听,以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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