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爱,抢钱、烧人”案 被告不获保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拒爱,抢钱、烧人”案 被告不获保释

(新山28日讯)“被拒爱,抢钱、烧人”案;31岁华裔嫌犯“阿伟”日前在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下被提控,法官谕令不准保释,并订于3月22日过堂。



柔州警方刑事调查主任卡马鲁今日受询时说,警方已在本月24日把嫌犯林靖伟(译音,31岁),控上法庭。

被告小名阿伟,来自振林山,控状指他于本月11日凌晨3时许,在迪莎柏威拉地不佬路一间餐馆,纵火烧伤女子。

被告是在事发后3天,即2月14日下午5时,在位于柔佛再也特拉带路一个单位,遭警方逮捕。



另外,41岁女伤者林妍雪已经苏醒,看到自己样子时更称自己像“怪物”,家人们正与医生讨论,为她安排进行整形手术及心理辅导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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