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00萬股票失信案 商人被控不認罪

(八打靈再也3日訊)一名商人因10年前涉及地產公司總值100萬令吉股票的失信案,今日被控上地庭時不認罪,法庭擇定案件在4月6日過堂。

被告陳忠宏(譯音,47歲)與其弟弟陳忠傑(譯音,36歲)受委為Jerard Co Ltd和Jerard Northern Star Hill Ltd的持股人,但被控涉及總值122萬令吉的失信案。

不過,陳忠傑目前還未被捕和被控。

控狀指出,被告是在2006年11月16日,在SS2/75路一間店鋪單位,將股票移給第三方,此舉違反了合約指示,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一旦罪成,將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和鞭笞,甚至罰款。

對此,地方法官阿茲娃妮達允許被告以5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同時也要把護照交由法庭保管,且每月首週到附近的警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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