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周内缴AES罚款 超速40公里 以下RM150 以上RM200
(吉隆坡5日讯)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卡巴拉威建议,在重新启动自动执法系统(AES)后,超速每小时40公里以下的驾驶人士,若在14天内缴付罚款,罚款额为150令吉,超速40公里以下为200令吉。
他指出,该部门在下季国会提呈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当中包括将自动执法系统纳入该法令中,并计划降低罚款额。
“当然,这只限定于一些犯规的情况,例如超速,若该道路限制时速110公里,驾驶者却以130公里的时速行驶,当局仅发出罚款150令吉,反之,时速达150公里者就被罚款200令吉,越迟付罚款,就支付越多。”
阿都阿兹卡巴拉威今日在国会走廊接受媒体访问时,这么指出。
他说,目前,有关修正法案还在拟定阶段,因必须与警方进行商讨,以统一有关交通罚款额。
“至于有关建议,必须在法案提呈国会并获得通过后,复在内阁会议中讨论,才可以纳入其中。”
他说,政府将在5月敲定,自动执法系统经营权合约内容。
此外,他今早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伊斯兰党波各先那区国会议员拿督马夫兹的提问时指出,自动执法系统已被莫实德控股有限公司(BHB)及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全权掌握特许经营权。
阿都阿兹指出,目前尚有200万张罚单遭拖欠,基于政府早前已搁置有关系统,因此将建议政府促请相关司机偿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