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控谋杀 比胜利手势 喊一马口号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告控谋杀 比胜利手势 喊一马口号

林合业被带上庭时,一直喃喃自语。
林合业被带上庭时,一直喃喃自语。


(本报陈金荣摄)



(槟城14日讯)槟岛五条路组屋底楼发生的“随机杀人案”被告今天被带上庭控谋杀,在庭外面对记者时故意伸舌、摆出胜利手势,还喊出“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

过后,他更在庭内胡言乱语,甚至“插口”另一宗案件。

被告也趁机向探望他的家人及妹妹申诉:“那边没牙膏、牙刷,也没肥皂!”,同时要家人为他买烟及“咖啡乌冰”。



此案被告为林合业(译音,42岁),他今日被控谋杀罪名。

脸露笑容

被告今早在被庭警押上槟推事庭面控的一路上,一直喃喃自语,而在被提控后,当庭警押走他时,一见到摄影记者趋前,他竟停下脚步,脸露笑容,双手比出“胜利”的V型手势。

当巫裔女通译员以华语向他宣读其罪状,指案发在下午6时至7时之间时,被告还插嘴纠正她说,那是黄昏时分,而且当通译员唸出死者名字时,被告则说:“我不知他叫什么名!”

另一名印裔女通译员见状,唯有高声令被告安静聆听其罪名。

在通译员读完其罪状后,以华语问被告:“你明白我讲什么吗?”被告答:“明白”。

推事莫哈末阿敏遂将案展6月8日过堂,以待控方取得死者的脱氧核糖核酸报告。

被告没请律师,且不获准具保。案由诺法丁副检察司主控。

在庭内等待被押走时,被告也一度因为一名被控触犯交通条例的女生,听不清楚旁听席上其母告知的父亲薪金额,而高声以福建话代通话说:“1800令吉”,令在旁的庭警赶紧促他收声。

被告被控在2016年4月5日傍晚6时至7时之间,在槟岛五条路组屋区一咖啡店前,致死一名中年林强华(58岁),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下的谋杀罪。死刑是唯一刑罚。

新闻背景
持刀插死食客

根据报导,案中死者林强华(58岁,七条路鲜鱼中盘商)与妻子柯秀慧,是在槟岛五条路组屋区一咖啡店前用餐时,突被一名相信是患有精神病的华男从背后插刀,送往槟城中央医院抢救后不治。

嫌犯将一把相信是水果刀往死者后右颈椎下插后,还手握刀柄摇晃几下,才逃之夭夭。

柯秀慧惊叫声引来邻桌食客及小贩的注意,而当场将嫌犯围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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