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正委會吁控7警 致死犯人竄改記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廉正委會吁控7警 致死犯人竄改記錄

死者的雙耳被釘上書釘(圓圈處)。
死者的雙耳被釘上書釘(圓圈處)。

(吉隆坡28日訊)印裔青年達曼德蘭斃命扣留所案,証實他確死于警員暴力下,而高級警員為掩蓋同袍的罪行,竟捏造假記錄!



大馬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今天公佈達曼德蘭在扣留所死亡案調查報告,指他確是死在警察暴力下,更令人震惊的是,涉案警員為掩蓋罪行,竟串謀編造扣留所記錄(Lock-up diary),為此建議總檢察署以刑事控告涉案的7名警員。

7名涉案的高官與重案警員,其中4人是助理警監級至高級助理總監的高級警官,包括吉隆坡刑事調查組副主任。

6記錄命案3天後杜撰



報告也證實,31歲的達曼德蘭在2013年5月21日,被扣留在吉隆坡警察總部扣留所期間,死在警察暴力下。大馬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之后展開聽證會,並在今天公佈調查結果。

委員會主席拿督耶谷說,調查發現,吉隆坡警察總部D9警察扣留所當時的日記造假。

他說明,日記最后的6項記錄,是扣留所2名警衛在命案發生兩三天后所杜撰,其中一人以“異常”的方式編造了部分記錄。

“委員會也發現,扣留所日記中的第3150至第3153項記錄,是由多名高級警員所聯手杜撰,包括情報與行動部刑事調查副主任、吉隆坡警察總部重案組(D9)主任、副主任及成員。”

他指,委員會也發現,上述警員也指示兩名警衛,在達曼德蘭于扣留所死亡當晚,在監獄日記撰寫假記錄。

耶谷今日在委員會秘書阿末拉茲夫與其他成員丹斯里惹米爾、李兆祥、阿尼斯、拿督斯里羅伯嘉古、維納雅、梁美珍及阿末拉茲的陪同下,向媒體發佈這份厚達229頁的報告。

違反警員標準作業程序

耶谷說,警方的暴力行為,傷害和最后致死達曼德蘭,已違反“總警長的警員標準作業程序”(IGSO),因為該指令禁止警員對扣留犯使用暴力。

“依據吉隆坡中央醫院法醫的解剖報告,達曼德蘭是被多次鈍物重擊后,造成軟組織損傷擴散而死。”

他說,報告也發現死者身體有52處瘀傷,都是由物體或鈍力擊傷,並造成“血急性大量流失”及最終導致“低血容量性休克”。

7信件調查報告呈數造

“這些瘀傷預計是在解剖前2至3天內的傷勢。”

他說,法醫也發現死者的雙耳遭書釘,並且確定是在生前已釘在雙耳,推翻了警官指是包裹屍體或停屍房釘到雙耳的說法。

耶谷末森說,他也簽發了7封信件及連同調查報告一起提交呈交給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總檢察長、警察總長、政府首席秘書、內政部秘書長、衛生部秘書長及聯邦法院主簿官。

任職英達麗水公司機的達曼德蘭是因捲入一起謀殺案,在自認沒有做錯事而到警局去報案,以協助調查一宗持槍意圖謀殺案,結果卻踏上不歸路。

更令人震驚的是,達曼德蘭死前曾經被人虐待,除了以籐鞭鞭打,雙耳和雙腳的腳踝也被人訂上了書釘,事件被死者家屬揭發后引起關注。

警方原本指達曼德蘭死于哮喘,不過,較后的驗屍報告顯示他被人謀殺,成了國內又一起的扣留所離奇命案。達曼德蘭的父親納拉亞那沙米更揭露,一名首相署官員聯絡他和兒媳婦,尋求會面,卻要求家屬不可以告訴任何人有關他們的通話內容。

調查報告結果

(1) 顯示警方向死者施暴。

(2) 警方重案組扣留室的每天記錄是虛假及偽造。

(3) 竄改每天記錄的時間。

(4) 警方針對死者的報告是虛假的。

(5) 在延扣死者日期屆滿後,濫權的在2013年5月21日再度逮捕死者。

(6) 扣留室的閉路電視自2009年起已無法使用。

(7) 吉隆坡金馬警區主任已違反1953年扣留所的條例與措施。

(8) 負責調查死者被暴力致死的警員,與涉案重案組警員都是有關連的。

(9) 重案組警員在扣留死者時,沒有調查及錄取口供。

(10) 死者被延扣期間,警方沒通知其家人。

(11) 扣留室拘留太多嫌犯。

(12) 警官及警員沒遵守作業程序。

(13) 沒為死者雙耳遭書釘的血液樣本進行DNA(核氧核糖核酸檢驗)

內政部將配合調查

(布城28日訊)副首相兼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內政部將與屬下機構,即警方與監獄局及衛生部,合作調查有關印裔青年達曼德蘭在被扣期間死于警方暴力的案件。

他說,內政部將與相關單位探討所要採取的進一步行動。

阿末扎希今日主持天災管理高階會議后,在記者會針對大馬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報告,指達曼德蘭死于警方暴力下的問題,發表上述談話。

“我們會和相關單位調查及探討所應採取的進一步行動。”

至于大馬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建議修正刑事法典及證據法令,將被扣者安全列為警方的責任,阿末扎希指出,現有法律已足以保障被扣者的安全。

“現有的刑事法典已經足夠,我不認為會被濫用。”

警方澄清不曾包庇涉案警員

(吉隆坡28日訊)“警方不曾包庇任何涉及刑事罪案的警員!”

針對大罵執法機構廉政委員會(EAIC)主席拿督耶谷今天公佈達曼德蘭在扣留所死亡案調查報告后,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澄清,警方不曾包庇任何知法犯法及涉及刑事罪案的警員。

卡立指出,耶谷曾說警方並沒有對4名涉案警員採取行動,但警方在案發初期時,已做了詳細、公開及全面性的調查,並已呈交法庭判決。

他說,4警員是在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4人也于2013年6月5日,被控上吉隆坡高庭。

卡立今晚發文告指出,拿督耶谷曾提及此案將在本月24日至27日繼續審訊,4名嫌犯也將被傳召至吉隆坡高庭,但由于該案件仍在審訊當中,不應被帶出庭外探討。

新聞背景
斃命扣留所遺體多傷痕

達曼德蘭是于2013年5月斃命于警方扣留所,由于遺體上有許多傷痕,包括雙耳與雙腳腳踝被釘書釘,成為備受矚目的扣留所命案。

根據驗屍報告,死者是因為遭到“多重鈍器創傷”,引發軟組織損傷擴散,才斃命于警方扣留所。

逾兩周后,3名涉嫌案警員于6月5日以謀殺罪名被控上法庭。根據控狀,此案還有一名嫌犯,還未被緝拿歸案與提控。

警方遲至7月16日才公佈被通緝的警員就是哈里克里斯南,同時公開其照片。哈里克里斯南較后向警方自首,他否認虐死達曼德蘭,更喊怨指自己是“替死鬼”。

時任吉隆坡刑事調查組主任邱震華稱,哈里克里斯南原本在吉隆坡刑事調查組任職,但從6月15日開始曠職。

另3名被控的警員,包括46歲的傑菲里警曹、47歲的莫哈末納哈伍長,與34歲的莫哈末哈斯瓦迪伍長。

吉隆坡高庭是于2014年12月12日宣判,4名警員于2013年5月涉嫌謀殺青年達曼德蘭一案罪名不成立,獲得無罪釋放,當時在法庭的被告家屬拍手慶祝。

今年2月26日,上訴庭推翻吉隆坡高庭無罪的裁決,要求他們上庭答辯。

耶谷末森(右)與羅伯嘉古展示達曼德蘭案件的調查報告。
耶谷末森(右)與羅伯嘉古展示達曼德蘭案件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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