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司揭露 高级警官邱震华拥10房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副检察司揭露 高级警官邱震华拥10房产

邱震华(右)到法庭出席审讯时,在餐厅低头休息。
邱震华(右)到法庭出席审讯时,在餐厅低头休息。

一名副检察司在供证时揭发,吉隆坡刑事调查组前主任拿督邱震华高级助理总监之前虽然月薪仅1万2000令吉,却可在国内拥有10个房产。



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纳威今日在地庭宣读邱震华的财产申报时透露,后者妻子每月收入是8000令吉。

这些不动产包括,一栋亚庇的排屋、旺沙玛朱的斯里肯南安公寓、蒲种的房子、双文丹的低价店屋、马六甲的店屋、吉隆坡美嘉路的公寓、瑞士花园公寓酒店式公寓、吉隆坡独立洋房土地、沙巴昆达山的独立洋房土地,和孟沙南部的酒店式公寓。

负责检控的副检察司布迪曼指出,邱震华被控洗黑钱,是因为后者申报财产时,并没有透露他购置上述房产的收入来源。



“提控是因为他(邱震华)无法在宣誓书上,申报所有收入来源。”

根据其财产申报,邱震华夫妇拥有3个生意,也是多家公司包括马航、云顶公司、星狮(F&N)的股东,股份总值64万6000令吉。

邱震华也申报他与妻子拥有5辆车,包括一辆标致(Peugeot 308)和一辆现代(Hyundai Sonata);两人也为他们和2名孩子支付18个保险保单。

此案今天召开首日审讯。

邱震华(58岁)是在今年1月22日,被控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1日期间,在布城反贪会总部,没有依据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1)条文,申报其96万1500令吉“佣金”。

被告因此牴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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