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没误解法案 不惜辞官!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马华没误解法案 不惜辞官!

左图:廖中莱 右图:马袖强
左图:廖中莱
右图:马袖强

独家报导
(吉隆坡28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和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不约而同指出,若伊刑法或断肢法在国会通过,他们将不惜辞去官职!



廖中莱也是交通部长,他强调反对伊刑法立场不变,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伊刑法或断肢法在国内落实,否则将不惜辞官。

纳吉昨日在主持巫统最高理事会会议后说,他已告诉国阵盟友,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日前提呈的私人法案,并非伊刑法,间中存在很大的误会,事实上只是加强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的刑罚,胥视犯下的罪刑。

加重刑罚等同落实伊刑法



针对纳吉解释,廖中莱受询时说,中间并没所谓的“误会”,马华并没误解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案。

“因为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或称355法令)就等同于落实伊刑法;因此,国会若通过上述法案,我将辞去官职。”

图撤除法令保护网

他说,马华认为加重伊法庭刑罚,就等同于落实伊刑法,我国建国先贤在宪法精神下制定355法令,该法令设有保护网,即伊法庭的刑罚不可超越‘3-5-6’(3年监禁、5000令吉罚款及6次鞭笞)。

“如今哈迪阿旺要使用私人法案冲破这层保护网,以便所有法律以伊斯兰法为依归,这包括40至100次的鞭刑、石刑及断肢法;哈迪的法案阐明,除了斩首(死刑),其他所有的伊斯兰刑罚都可以执行。”

他说,若修改355法令撤除‘3-5-6’保护网,并完全根据伊斯兰法行事,这不是伊刑法是什么?

“这就是伊刑法,也是我们所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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