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7月結束 反暴利機制延至12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原訂7月結束 反暴利機制延至12月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6日訊)貿消部官員向《中國報》證實,原訂今年7月結束的反暴利機制,將會延長執行至今年12月。



這名不具名的官員指出,當機制延長,當局執法工作必然會繼續,調查工作也已展開。

他說,那些接獲傳單並被控上法庭的商家,一旦法庭裁決罪成,商家就必須按照法庭的指示,繳付罰款。

他強調,商家不能因為說當局延長實行機制,“借故”不繳付罰款,或抱著僥倖心態等看到時當局會否宣佈豁免罰款。



馬來西亞雜貨商聯合會總會長方志民指該總會秘書處,日前接獲貿消部通知,獲悉當局將延長實施反暴利機制至今年12月,唯該會將與當局交涉,希望能助商家豁免罰款。

受訪的貿消部官員重申,不管執行機制期限延長與否,取締非法牟利的商家是當局長期執法工作,商家一旦被取締,當局接著便會展開調查工作。

“一旦我們掌握足夠證據,就會將不法商家提控上法庭,至于商家有沒有罪,最終是等法庭判決,但若法庭判決商家有罪,商家就必須按照法庭指示,繳付罰款。”

接罰單向總會反映

方志民在接受本報電訪時說,凡接獲罰單的會員商家,在未繳付罰款之前,最好先向總會反映問題。

他說,總會主要瞭解實況,若會員根本沒有牟暴利,總會就有義務協助會員據理力爭。但若會員不對,就應接受懲罰。

配合我國在2015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為了確保商家不會坐地起價,當局從去年開始實施反暴利機制。

反暴利機制旨在監督國內市場價格,避免商家不會因為消費稅的實施而大幅調高物價,或趁機牟利,進而損及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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