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勿为他人制造犯罪机会
昨日《中国报》封底头条刊登一则新闻,北马一名保险代理涉嫌私吞客户的保费,共约14万7000令吉。东窗事发,他跪地自掴求饶,整个过程被拍下来,遭网友摆上网。
记者访问受害者时,其中一人说,他和上述代理,既是同学也是朋友,所以没有警戒心,万万没有想到,保费会被吞掉了。
一般人的每个月投保费,没有一定的数目,可能数十令吉,或上千令吉,保险代理“有本事”私吞这大笔钱,显见动了手脚很多年。
任何违法的保险代理,都应该受到法律对付,以阻遏这种歪风。
与此同时,我觉得,违法者干这种勾当这么多年才被揭发,受保者也要负起一部分责任。
我们知道,缴交保费的便利越来越多,现在不一定要通过代理,可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缴保费,也可以在禅指之间解决。
缴费时一定要索取收据,这是消费者的权益。不论是商店或服务业者,都要提供收据。不要小看这些纸张,一旦发生纠纷,它们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些人会认为收据和年报单不重要,若你也有这种想法,其实你也是在为他人制造犯罪的隙缝。
我见过邻居的保费被亲友私吞,当时他们息事宁人,没有搞大,代理也没有被摆上网。换成今天,早就臭名“扬”天下了。
要避免成为受害者,除了要提高机惕,了解保险公司给予的权益,也要提醒自己,不要为他人制造犯罪的机会。
不论你有多信赖身边人,也要有防备之心。有时,采取行动封住身边人造案的隙缝,也是爱护他们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