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沙巴向元首宣战罪成 9人囚终身8监逾10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入侵沙巴向元首宣战罪成 9人囚终身8监逾10年

 ■监狱局严查所有进出车辆。

■监狱局严查所有进出车辆。

(亚庇26日讯)3年前在入侵沙巴州东海岸拿笃县甘榜丹道并向国家元首发动战争,9名苏禄人今天被高等法庭判终身监禁。



另外8名被告因为身为恐怖分子、支援恐怖活动、窝藏恐怖分子等,分别被高庭判坐牢10至18年不等,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高庭法官钟贤源今天上午聆听辩方律师及莫哈末杜苏基副检察司的陈情之后,休庭约2小时,于中午12时30分复庭后,作出上述判决。

他说,发动战争是项严重的事,他根据刑事法典判被告们终身监禁是终其一生都服刑至逝世,而非一般法律的30年监禁。



备受瞩目的苏禄恐怖分子已故领袖伊斯迈基兰的儿子第20被告达都阿米尔巴哈胡申基兰,他在苏禄恐怖分子中属于参谋长职位;他除了向国家元首发动战争罪名成立之外,他也被证实是恐怖分子,因此被判终身监禁及18年监禁,两项刑期同时执行。

法官在下判时说,他考虑到辩护律师拿督西华纳旦在求情时,被控发动战争的被告是“领袖”或“跟随者”身分,也许要考虑到公众利益。

未知是否上诉

莫哈末莫哈末杜苏基即要求法庭严惩被告,包括判那些发动战争的被告死刑,因为有关行为危害国家;法庭应以公众利益为优先。

法官最终作出上述判决。辩方律师们即说,他们需要等候被告指示,才确定是否上诉。

莫哈末杜苏基说,控方针对高庭法官判决提出上诉,包括所有被判无罪者,他们目前皆扣留在监狱等候上诉。

监狱局加强保安被误传有逃犯

高庭周一和周二在监狱局开庭宣判苏禄入侵案,加强州监狱局一带保安,却被好事之徒指有2逃犯。

周二早上,亚庇市民收到短讯指2人由监狱逃走,警方设路障及警察直升机低空飞行,要民众关好门窗。

亚庇警区主任贞德拉对《中国报》说,这是虚假,不应相信。

警方早在星期日晚上,在通往州监狱局的公路设立路障,警方直升机也不时在该地区低飞巡逻。

另一方面,在此案审讯期间,总检察署基于安全理由,选择保安森严的沙州监狱局的大型会议室改成法庭,被告们只需从牢狱里步行出来,即抵法庭,不需要离开监狱局范围。

由于事件重大,每当法庭对苏禄入侵案做出任何裁决,警方例常会设立路障,封锁监狱局前的马路和加强保安。

新闻背景
入侵拿笃弑10军警

2013年苏禄恐怖分子占领拿笃甘榜丹道,经过警方劝告他们离境不果,最后逼使我国动用军警力量围剿他们,这事件也令10名军警人员丧命。

政府事后以国家安全法令提控30人上庭,指他们于2013年2月至4月之间,分别向国家元自发动战争、身为恐怖分子、支援恐怖活动、窝藏恐怖分子等。

11人表罪不成立

高庭于今年2月宣判当中11名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19名被告进入自辩程序,当中1人在法庭判决之前丧生,另1人巴西沙姆(35岁)支持恐怖活动罪名不成立。

高庭法官:钟贤源

副检察司:莫哈末杜苏基、郑馨轲

辩方律师团:

1.拿督西华纳旦、蔡远鹏、史迪拉西门、玛娜阿阿都拉、查蕾哈莫哈末尤索特丽莎西里、查卡里雅阿末(为27名被告辩护)。

2.阿都干尼查里卡(为第28大马籍被告辩护)

3.罗维娜、法兰西黄(为第29大马籍被告辩护)

4.卡马鲁丁金基、蓝星(为第30大马籍被告辩护)

刑事法典控状与安全罪行法令2012年同读

1.刑事法典第130K条文 (窝藏恐怖分子)
2.刑事法典第130KA条文(身为恐怖分子成员)
3.刑事法典第121条文 (向国家元首发动战争)
4.刑事法典第130E条文 (召募恐怖分子)
5.刑事法典第130J条文 (支援恐怖活动)
6.刑事法典第130G(c)(以资产支援恐怖分子)

12被告及面对控状

被告/刑罚

1.第1被告阿迪胡申阿布巴卡(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3年监禁

2.第4被告巴萨马努(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3年监禁

3.第6被告丁哈哈迪(第130KA条文)/监禁15年

4.第10被告依斯迈耶幸(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3年监禁

5.第13被告威基里奥尼马巴都拉达,又名莫哈末阿兰巴都拉达(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3年监禁

6.第15被告沙立阿末依马里(第121条文,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8年监禁

7.第16被告阿华芝斯曼(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8年监禁

8.第17被告阿都哈迪马万(刑事法典第130KA)/监禁15年

9.第18被告达尼拉哈达欣(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8年监禁

10.第19被告朱罕拉欣(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8年监禁

11.第20被告达都阿米尔巴哈胡申基兰(第121条文和第130KA条文)/终身监禁、18年监禁

12.第26被告诺海达宾蒂依那欣(第130K条文)/10年监禁

今年2月认罪的5名被告

1.第2被告凌末沙烈(第130KA条文)/13年监禁

2.第3被告何兰凯比(第130KA条文)/13年监禁

3.第14被告艾曼拉迪(第130KA条文)/13年监禁

4.第27被告巴波罗阿里(刑事法典第130J)/15年监禁

5.第28被告莫哈末阿里阿末(刑事法典第130G(c))/1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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