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泊車管理風波‧發展商公司申請7禁令 黃偉益:居民要挑戰到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泊車管理風波‧發展商公司申請7禁令 黃偉益:居民要挑戰到底

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符合資格投票居民,以手中一票投選管理機構管理委員。
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符合資格投票居民,以手中一票投選管理機構管理委員。

(檳城27日訊)“不要放棄,挑戰到底!”



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泊車位管理權風波延燒,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指出,發展商關聯公司于志期2016年7月22日,在檳城高庭申請單方面禁令,列出7項禁令,阻止該公寓14名居民使用“附屬單位”(Accessories Parcel)。

黃偉益說,該7項禁令包括:阻止14人在附屬單位收租金、阻止在附屬單位進行任何工作、阻止禁止起訴人進入或使用公寓附屬單位、阻止闖入附屬單位、阻止以任何方式在附屬單位停泊交通工具、阻止破壞泊車位所設立的障礙物、阻止煽動居民,以不繳付泊車位租金。

建議上庭挑戰合約



他昨晚在該公寓出席管理機構(MC)管理委員會首次常年大會后告訴記者,14名答辯人今早將由代表律師出庭處理。

稍早前,他向出席大會的居民解釋,“附屬單位”含義涵蓋泊車場。

“這份單方面禁令提及,發展商關聯公司是‘附屬單位’擁有者。”

他說,“附屬單位”需附屬住家單位,不可另行出售。

“惟該發展商關聯公司在沒有住家單位下,卻擁有‘附屬單位’。”

他建議新成立的管理機構,通過法律管道挑戰買賣合約。

“我希望所有居民支持管理機構,不要放棄。”

另外,在114名符合資格投票居民中,有101名居民出席該大會,由大會主席楊允順主持。

與會者有檳島市政廳建築物委員會主任里克阿里夫,市議員黃順祥等人。

3理由拒發展商出席大會

黃偉益基于3大理由,拒絕2名發展商代表出席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常年大會,包括:(一)清盤的發展商無權力出席大會;(二)發展商未在7天前繳清管理費;(三)發展商未在大會召開48小時前,呈交委任代表出席常年大會的表格。

據記者觀察,被禁止出席常年大會的2名發展商代表,全程在場外觀察常年大會的情形。

另外,由該公寓共管委員會(JMB)(法庭已宣判不合法)名下購買的火險和雜險(General Insurance),將于9月17日(週六)期滿。

大會一致通過續購該火險和雜險。

至于拖欠管理費者在14天期限內未繳清餘款,則按10%利息計罰款。

發展商關聯公司
要求發禁令被駁回

升旗山花園發展商關聯公司單方面提出,要求法庭發出禁止令,阻止該公寓14名居民使用“附屬單位”的申請,今日被檳高庭法官羅西拉育駁回。

檳高庭今日批准被列為案中答辯人的14名居民提呈抗辯,並諭令辯方需在8月19日前,向法庭提呈抗辯書,案訂9月26日開審。

訴方Wealthy Parade有限公司于本月22日,向檳高庭入稟申請單方面禁令,案件今日提出審理。訴方共要求法庭發出7道禁令,以阻止該公寓14名居民使用“附屬單位”(Accessories Parcel)。

有關要求包括,禁止14名答辯人在附屬單位收租金、在附屬單位進行任何工作、進入或使用公寓附屬單位、闖入附屬單位、以任何方式在附屬單位停泊交通工具、破壞泊車位所設立的障礙物、煽動居民及不繳付泊車位租金。

訴方的單方面申請,在居民代表律師鍾子耀出庭下,被法官羅西拉育駁回。

林貴汶任管理機構主席

林貴汶出任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管理機構主席。

至于林振祥、鍾易株及吳天才,則分別受委副主席、秘書和財政職位,委員則有林振華、顏偉山和葉泉勇。

黃偉益指出,該公寓新成立的管理機構,預計需時最快1個月才可獲得承認管理機構的證書。

聞有黑勢力出席
保安升級警也來了

升旗山花園第422座公寓常年大會,公寓進出口加派保安員駐守,1名便衣警察從旁以待,避免滋事情況出現。

據了解,當地居民接獲消息,指常年大會當晚將有黑勢力派現身會場,委派4名保安員分佈在公寓出入口和會場駐守,嚴陣以待。

黃偉益也告訴記者,他知道會場外有至少10名發展商代表和黑勢力派,全程監視。

“所以,我必需依照既有的法律,小心說話,不做人身攻擊。”

最終,該常年大會在和平氣氛下休會。

新聞背景
廣告註明送泊車位

升旗山腳下的升旗山花園422座公寓,約2004年時建竣后,居民開始入住,至今已12年。

該公寓有164個單位,泊車位300多個。居民指自5月高庭作出宣判后,居民就“輸掉”所有泊車位。他們指發展商代表擁有4個住家單位,其中2人則擁有164個泊車位的管理權。

據報導,居民楊女士說,當年賣屋子廣告註明每單位免費獲贈冷氣機和泊車位,但簽署買賣合約時,因沒看清內容,事后才獲悉買賣合約內,並沒註明單位業者擁有泊車位。

6月24日(週五),該公寓逾50名居民,針對發展商派員前來剪掉逃生門鎖頭換上新鎖頭,漏夜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展開對付行動。

7月1日(週五),檳島市政廳建築委員會專員(COB)經已批准,委任其中一名居民召開會員大會,選出管理機構(MC)理事。

黃偉益也說,法庭早前以該公寓已擁有管理機構(MC),不能同時擁有兩個管理機構為由,宣判由居民成立的共管委員會(JMB)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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