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編劇阻女友離港 3稱機場有炸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癡情編劇阻女友離港 3稱機場有炸彈 

被告盧梓恆在庭外。(互聯網)
被告盧梓恆在庭外。(互聯網)

香港電影編劇兼演員盧梓恆(41歲)戀情告急,上週五與女友在電話隔空罵戰,女方聲稱要離開香港,他立即趕往機場挽回女友,但卻不見女友芳蹤。



就在這個時候,盧梓恆情急下竟3度虛報機場有炸彈,希望航機停飛,阻止女友離港。盧梓恆家住荃灣,他任職電影編劇及臨時演員,曾參演電影包括《火龍》、《線人》及《賭城風雲3》。

本月10日,盧在面子書宣佈新戀情,眾好友紛紛送上祝福。誰料熱戀一瞬即逝,上週五雙方在電話中吵架,女友怒稱要離開香港,並匆匆掛線,盧再度致電女友時已沒人接聽,他立即趕往機場找女友挽回女友,但在機場遍尋不獲,之後警方接連收到機場有炸彈報告,其後以涉嫌浪費警力及炸彈嚇詐行為將盧拘捕。

機場警區總督察葉春榮表示,有人報案聲稱機場有炸彈,警方搜索無果;葉稱3次報案均沒具體說明炸彈擺放在哪班航機,警方隨後翻查閉路電視影像,同時作地氈式搜查,終在離境大堂餐廳對開將盧梓恆拘捕。



盧梓恆承認因女友離港而出此下策,希望阻止航機起飛,警方懷疑他被捕時正在等候女友出現,並指摘有關行為缺德兼自私。

案件上週日(21日)提堂,根據香港條例,炸彈嚇詐行為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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