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贪不手软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肃贪不手软

反贪污委员会近期展开连串的反贪雷霆行动,大举逮捕多名滥权和贪污的地方或政联公司高级官员,成了国内热门话题之一;最新一轮逮捕行动为“收取1500万令吉,没为首相出书”案。



对这一连串的反贪行动,对社会是一个“赞”,同时我们也希望反贪会继续秉持着“抓大不放小”的办案理念,严打国内的贪污案,因为大马人民不能容忍任何贪腐行为,正如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一样。

抓大不放小

因此只要有严厉肃贪行动,就必定会获得国人支持,人民将会是反贪会的最大支持力量。



然而,逮捕行动后,也必须关注贪污案定罪率问题;反贪会必须提高贪渎案件定罪率,包括有效掌握案件关键证据,将嫌犯控上法庭,接受法庭的审判,避免因证据不足,而造成无法将嫌犯或被告定罪,让真凶继续逍遥法外。

其实贪污案件是非常“精致的犯罪”,而越是精致的犯罪,证据的蒐集就越不容易,所以想要做到真正的肃贪成效,就必须先提高定罪率,逮捕行动往往仍然不足以发挥着阻吓的作用,真正能够对肃贪带来作用的是定罪率,因为一旦定罪率不高,如此必然会使一些人有侥幸之心存在。

因此在搜证和检控方面,有关当局都必须提升查案官和检控官的工作效率,如果检控或者搜证的效率,未能提升到更好的水平或者做得不够好,再重的刑罚、再多的检讨报告,也无助于廉正的提升。

提高定罪率

肃贪,不是一纸肃贪报告即能解决,再漂亮的报告,也无助于降低贪渎犯罪率或者提高贪渎定罪率;要真正做好肃贪工作,提高贪污案定罪率是关键所在,一旦定罪率大幅提高之后,自然产生强大的吓阻作用。

因此希望反贪会的肃贪的行动能够坚持下去,展现政府肃贪决心,让肃贪与防贪的工作更能发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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