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不怕罰單那就殺二儆百 短租公寓直接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北馬頭條】不怕罰單那就殺二儆百 短租公寓直接告

Gurney Park公寓共兩棟樓,588個單位,根據管理層,其中16個單位涉嫌經營短期出租,其中8個屬活躍。
Gurney Park公寓共兩棟樓,588個單位,根據管理層,其中16個單位涉嫌經營短期出租,其中8個屬活躍。

(檳城30日訊)這次來真的!檳島市政廳持續取締“高樓單位短期出租”,早前僅限於開罰單,這回卻真的喊告了!



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說,檳島市政廳準備提控在時代廣場公寓,經營短期出租兩名業主,一旦提控將是首例。

他今早連同市政廳執照組官員,取締新關仔角 Gurney Park 公寓短期出租活動後,這么說。

“上述兩個案在調查階段,一旦搜集完證據將提控,屬刑事提控。”



16單位涉嫌出租

他說,市政廳過去的取締行動取得成效,有業者主動現身表明停止經營,包括時代廣場公寓一個擁有10多個單位業主。很多是在業主不知情下展開,包括業主把單位交託給產業代理,又或者租戶轉租。

市政廳今早突擊檢討Gurney Park經營短期出租3單位,行動由執照組管管吳永春主導。3個單位中,第一個確認經營,第二個需進一步確認,最後一個是業主應門。

第一個被突檢的23樓單位,是韓國人應門。對方指是向親戚租單位,只象徵式給予親戚補貼。吳永春告訴對方,該公寓屬住宅公寓,給錢短期租不被允許,並勸對方下回住合法酒店。

至於第二個25樓單位,一開始有人開門,看到門外如此大陣仗,嚇得關門不敢出來,後來一位自稱租該單位一年的年輕人出現在底樓,告知官員他已簽一年租約,但與管理層記錄有出入,市政廳要求管理層再確認。至於最後一個12樓單位應門的是業主本身。

根據該公寓管理層記錄,目前有16個涉嫌經營短期出租單位,其中8個活躍。執法組今日發250令吉罰單給第一個確認單位,其餘單位發通告。

罪成可罰不超過2000

黃偉益指出,檳島市政廳將根據管理層提供的資料,在1991年檳島市議會貿易、商業及工業條例下,每星期發罰單給有關業者,每次250令吉,市政廳可將冥頑不靈的業者控上庭。

他說,在該條例下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檳島市政廳得到高樓管理層配合下,即使不展開突擊和取締行動,也能根據管理層提供的訪客記錄,繼續發罰單給經營短期出租的業者。”

黃偉益過去幾個月,帶隊取締的短期出租公寓單位,包括時代廣場第二期(6月27日)、哈拉曼浮羅池滑(7月19日)、時代廣場第一期(7月21日)和 Gurney Park(8月30日)。

業主管理層曾鬧上庭

黃偉益形容,Gurney Park高級公寓是檳島的非法短期出租“之母”,2010年便出現短期出租活動,業主與管理層甚至曾鬧上法庭。

他指出,市政廳幾年前取締過,但效果不佳,主要是無法掌握證據,因為很多業者走漏洞,沒提供住客收據,官員上門突檢沒有收據做證據,住客也配合業者。

“原本管理層與業者已鬧上法庭,後來庭外和解,該業者過後也沒繼續經營,以致於有關個案無法形成庭令,約束其他經營者。”黃偉益續說,檳島市政廳於是採取新方式,即取用管理層的訪客記錄,也屬於間接證據。每次取締行動後,市政廳每月安排一次跟進會議。

住宅範圍也禁Airbnb

“Airbnb”旅遊住宿,合不合法?

黃偉益說,雖然房政部已回應,只要“Airbnb”未涉及欺詐成分,房政部沒權阻止或允許其經營,也就是說,它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不過,即使中央政府沒有權限,不代表檳州政府不能採取行動,我們針對的是,住宅單位經營生意。”

黃偉益提醒,“Airbnb”是一門生意,在住宅範圍經營生意是不被允許,除非是服務式或商業型高樓單位。

“短期出租業者們別以為房政部說沒有權限,就可以經營,根據地方政府條例,這種活動還是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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