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丽:破坏王勿姑息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郑明丽:破坏王勿姑息

“破坏分子”的存在,对大城市或小乡镇而言都是一种破坏性的威胁,不时都可见到一些店屋的墙壁遭人涂鸦或喷漆,就连公园设施甚至坟墓也被破坏,对于市容确实构成有碍观瞻问题。



这一类“破坏分子”和他们的恶作剧,确是令人敬而远之,只因他们无时无刻都会“出击”,别人无法预知他们何时会作出破坏行动,只要他们的手脚“作痒”时,破坏公物的行动就会层出不穷,花招百出。

“破坏分子”毁坏公物,涂污墙壁及弄脏公共场所的例子已是屡见不鲜,这类人的思想意识及心理肯定出现问题,当他们尽情破坏东西时,似乎发泄自己心中所有的不满与不快,一旦破坏完毕后,心中就会衍生出一股快感。

这类人喜欢破坏公物,只因公物是属于大众所共同享有的东西,但换个角度及观点来看,若“破坏分子”自身的私物被别人肆意破坏,相信他们定会气得鼻孔出烟,绝无“快感”。



笔者认为,一旦发现任何“破坏分子”在毁坏公物,民众不能抱持自扫门前雪的心态,而需立刻向有关当局投报,以制止破坏举动持续下去。

人类对于社会应具有公德心,才能一团和气的居住在一起,过著安定的生活,而公德心意识需从小灌输,持之以恒的教育,不让青少年误入歧途成为“破坏分子”。

(昔加末办事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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