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委會32項建議 需交國會調整修改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政治獻金委會32項建議 需交國會調整修改

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日訊)國家政治獻金委員會日前完成擬訂的32項政治獻金運作與管理工作,基本上只是該委員會的建議,至於32項建議是否還需要調整及修改,則是交由國會決定。



國家政治獻金委員會成員顏炳壽說,這意味著,這些長期建議接下來如何執行,先要看內閣成員的認可有多少,是否有需要調整或修改,還是選擇性執行部分建議或分階段落實建議等,已不在委員會的工作範疇內。

盡管32項建議引起反對黨議員的反對聲浪及民間業界的憂慮,唯政治獻金國家諮詢委員會主席拿督劉勝權日前聲明將在2週內向國會提呈“政治獻金與開銷法令”(PDEA)建議。

避免衍生貪污



建議包括禁止政治人物或政黨接受外國捐款、禁獲政府合約及競標工程的公司捐款,捐款給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超過3000令吉,也需呈報。

顏炳壽今日對《中國報》說,該委員會已要求過政黨提供意見,也召開過研討會聆聽意見,但出席的人很少。

他說,建議主要強調政治人物必須公開所有獲得的政治獻金來源,包括交代金錢用途去向等,透過將金錢運作及流動放在太陽下照曬,讓民眾自行評估,也可避免衍生貪污。

他強調,政治運作和民主選舉都需要金錢推動,但這不意味著政治只是有錢人的金錢遊戲,這也說明政治人物是要有能力才能籌到錢,而也必須將所有眾籌的錢公開出來,透明管控。

他促請大家細閱報告內容,正視建議重點,在探討政治獻金未來如何規範時,勿把各種問題牽扯一起,發表誤導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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