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穎:養狗要負全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黃小穎:養狗要負全責

流浪狗向來是棘手且令人矛盾的問題,總難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



各地方政府為解決流浪狗的問題,除了規定狗主必須申請狗牌和建議狗主為寵物狗結紮,還會捕捉流浪狗,防止流浪狗對人民造成傷害、環境衛生和杜絕流浪狗繁殖問題等。

當流浪狗被地方政府抓走後,在一定的時間後,確認無人來認養,就會被送去人道毀滅。

當然,這樣的方式當然也引來不少反感,他們認為,執法單位該對付的是不負責任的狗主,動物是無辜的,牠們的行為是出於與生具來的求生本能。



反對的人也認為,流浪狗也是生命,不能因是流浪狗,所以必須被捕捉和送去人道毀滅,這是不尊重生命的舉動。

站在中立的角度來看,執法單位採取的行動並沒有錯,反對這項執法的人所說的也不無道理,所以,在這課題上的矛盾是難以解開的。

要解決流浪狗問題,從來都不容易,流浪狗的數量是多得驚人,若執法單位在捕捉了之後,必須要負起照顧牠們的責任,一切的開銷是一筆龐大數目;相同的,若要反對此項執法的人士來負起這項責任,也未必是大家所能接受的。

問題的最終還是回到飼主,無論養的是名種狗還是撿回來的菜狗,有狗牌還是只是隨意餵養的,飼主都應對牠們負責任,不棄養,為牠們結紮、照顧健康等,為它們的終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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