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消协:没贴SIRIM标签 劣等货充斥市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槟消协:没贴SIRIM标签 劣等货充斥市场

莫哈末依德里斯指出,劣等货充斥我国市场。
莫哈末依德里斯指出,劣等货充斥我国市场。

(槟城23日讯)槟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德里斯指出,该会调查发现劣等货充斥市场,包括锁头、文具、书包、手表、电器、鞋子、工具和玩具等等。



他透露,这些劣质产品多数是中国货和泰国货。

他说,该会感到奇怪,为何这些劣等产品会充斥市场,尤其是电器,因电器是要能源委员会和马工业研究与规格机构(SIRIM)批准,才可进口。

没品质保证



“看来现行制度的功能出了问题,因这些产品没贴上SIRIM标签,竟能通过关税局。”

莫哈末依德里斯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这些货物有的只卖2令吉,等于质地较好的一小部分而已,却受到低收入消费人青睐。

“消协关注的是,这些产品是否达到安全标准。若不安全,便宜也没用!”

他说,这些产品多数是中国货和泰国货。超市、迷你市场、跳蚤市场、夜市场、商场的某些商店和五金店都有摆卖,产品上贴的多数是外文说明标签,没有国文。

“根本问题在于产品是否可安全使用和品质优良。消费人买了这些便宜货,最终可能因破了或坏了,要再买过而更花钱,而且也没品质保证,不可退换。

他指出,这些劣等产品虽便宜,但因充斥市场,可能威胁消费人的健康与安全,并有把我国当劣等货倾销地之嫌,希望国内贸消与合作社部采取行动对付。

“售出货物不得退换”违法

莫哈末依德里斯指出,很多商店展示“售出货物不得退换”的牌子,这已违反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42条文。

他说,该条文规定,“供应商若没做到理应做到的修理或更换有关货物”,应“退还所付的钱”。

他指出,法令第32和33条文也提到,要保证消费人买的产品是“品质可接受”,以及是“适合某特定用途的”。

莫哈末依德里斯指出,很多消费人申诉,指劣等货用不上一个月就损坏。

“产品塑料部分很容易破裂,形成尖锐和危险的缺边;而品质欠佳的玩具,一些小零件很易松脱,儿童误吞食可能噎死。”

他也说,依据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32(1)和32(2)条文,卖的货物必须保证品质是消费者能接受;没有任何瑕疵、安全和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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