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涉手榴弹袭击酒廊 案件定下月11日开审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人涉手榴弹袭击酒廊 案件定下月11日开审

(吉隆坡5日讯)2名人士涉及手榴弹袭击雪州蒲种山庄Movida酒廊案,高庭择定案件在明年1月11日和12日开审。



这是证实为大马首宗由“伊斯兰国”(IS)成员犯下袭击案,今日原订是带被告到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21岁的依曼(无业)及24岁的祖尼斯(工厂接线员),于今年7月25日带上八打灵再也法庭面控,分别被控11项及10项控罪。

在推事庭,2人被指触犯130(c)(1)(b)条文(参与恐怖行动罪行),而依曼则另外被控散播恐怖主义罪名。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慕斯达法;依曼代表律师为法丽达,而祖尼斯代表律师为亚伦麦克。

该起爆炸袭击案于今年6月28日凌晨约2时发生﹔8名伤者分别是3名华裔男子、2名华裔女子、1名中国籍女子及1对印裔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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