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德明:玻州伊法修正案的通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梁德明:玻州伊法修正案的通过

玻璃市州立法议会前天通过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案(玻璃市),包括修正117(b)条文,即把“父亲和母亲”字眼改为“父亲或母亲”。



这条文一直很具争议性。国语的Ibubapa或英语的Parent,一直受到争论。因为这关系到还未满18岁子女信仰的权利。如果孩子双亲当中的其中一人突然转投伊斯兰怀抱,根据这条文的诠释,Ibubapa可以有权利决定子女的信仰。可是Ibubapa应该被诠释为Ibu atau bapa(父亲或母亲)还是Ibu dan bapa(父亲和母亲)?如果是Ibu dan bapa,那么子女就必须得到父母双双同意,才可以改信伊斯兰。

可是前天的玻璃市州立法议会就做了修改,把它改成了“Ibu atau bapa”。

这肯定会引起非穆斯林不满。孩子之所以能诞生在这世上,是因为有男女结合,有父有母,缺一不可。对一个未满18岁,距离成年21岁还有3年的孩子来说,根本不可能理解什么是宗教。在还没办法理解之前,就剥夺他的信仰权利,其实很不逻辑。



利用法律漏洞躲避责任

再加上,其实伊斯兰法庭只能对穆斯林进行审判。换句话说,如果夫妻之间有一方突然改信伊斯兰,那么他把案子带到伊斯兰法庭,非穆斯林就不得其门而入,被逼吃闭门羹。这也让很多伴侣为了躲避另一半非穆斯林伴侣的纠缠,利用这样的法律漏洞来躲避责任。

所以,玻璃市州立法议会的举动,已经漠视了非穆斯林可以选择宗教的权利。为何穆斯林可以利用伊斯兰法庭来争取孩子的信仰自由,却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非穆斯林有权利去争取?

对于马华唯一的州议员离席没进行投票,其实不必过分议论,因为重头戏是明年的《结婚与离婚法令》的修改。首相了解这一直以来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下令阿莎丽娜部长对《结婚与离婚法令》进行修改,而在来年度的国会,提呈二读辩论这法令,一劳永逸解决这些繁琐的问题。

首相的举动,证明了他的开明,及对非穆斯林的责任,华社应该给予首相支持。通过修改法令,可厘清非穆斯林的权益。条文将被修改为“父亲和母亲”,而孩子18岁以后拥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财产的分配也会获得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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